賦強公證,高效、經濟、便捷!

✍️ 本期導讀

近年來,金融債務糾紛的化解大多通過人民法院訴訟程序解決,導致訴訟案件多,金融債務糾紛化解進程緩慢,亟需一種高效快捷的處理方式。


賦強公證

賦強公證即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據法律規定對以給付為內容的債權文書進行公證並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當債務人、擔保人不履行債權文書時,債權人無須經債務人、擔保人同意,即可依法憑執行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公證活動。

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原銀監會聯合發佈的《關於充分發揮公證書的強制執行效力服務銀行金融債權風險防控的通知》,進一步推動了實踐中賦強公證業務的落地,為解決金融債權糾紛提供了高效、經濟、便捷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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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

在發生債務人違約的情況下,能夠快速進入法院的執行程序,最快僅需7個工作日,債權人就可憑原賦強公證書及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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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賦強公證可以大大節省債權人經濟成本,不需要繳納一審二審環節的律師費、訴訟費等,出具執行證書的公證費還可以列入執行標的,挽回債權人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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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捷

賦強公證與法院生效裁判、仲裁裁決具有同樣的執行效力,相比於傳統的訴訟方式,債權人能夠節省不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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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糾紛

通過法定程序對債權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規範當事人之間的法律行為,使債務人履行公證債權文書所確定的義務,達到預防糾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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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約資源

賦強公證可實現人民法院、公證機構、金融機構、社會環境多贏的局面,節約司法資源,最大限度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有利於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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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宿遷公證”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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