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抹黑張馨予被判罰15萬8,無力賠償終上黑名單

近日,張馨予在微博曬出兩張圖片,一張為法院的判決書,一張為失信人員公示。

網友抹黑張馨予被判罰15萬8,無力賠償終上黑名單

同時張馨予配文:“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一言一行負責,誰都逃不了。包括這個人,被判決賠償158800元,現因田某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其已被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並對其限制消費。”

某網友發表了關於張馨予的惡意言論,最終被法院判決賠償原告張燕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0元,其他合理損失58800元。

網友抹黑張馨予被判罰15萬8,無力賠償終上黑名單

張燕系張馨予原名,而該網友也因拒不執行被法院列入黑名單。

網友抹黑張馨予被判罰15萬8,無力賠償終上黑名單

其實像這樣的“網友”不在少數,總有一些人以黑別人為樂,甚至為生。蓄意抹黑他人來製造自己的熱點,從而獲取部分利益。

這不禁讓人想起楊超越接受採訪時說的關於黑粉的那些話。

主持人問起如何看待別人黑你這件事,楊超越回答道:“他們用文筆肆無忌憚地吸你的血,沒有一絲絲愧疚感。你都是一個藝人我只是一隻蚊子而已,吸你一口怎麼了,你要拍我死我的話你可真是太不善良了。”

網友抹黑張馨予被判罰15萬8,無力賠償終上黑名單

很多鍵盤俠也正是利用這一點,認為你明星高高在上,怎麼會跟我一般計較。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一言一行都得負責。我們可以評論別人,但是一定要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造謠和蓄意抹黑終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互聯網是有記憶和痕跡的,可以刪除的是文字,刪不了的是違法事實。

千萬別以為躲在網絡的角落裡便沒人可以找得到你,“順著網線打你”已不再是玩笑話,只不過那時敲門的人叫“法律”,每個鍵盤俠們都應該掂量掂量自己能否承擔這樣的後果。

網友抹黑張馨予被判罰15萬8,無力賠償終上黑名單

現在的社會被執行成失信人員是相當痛苦的一件事,出行受阻,消費受限制,一天不償還債務,一天就抬不起頭。

最後祝願我們都能文明上網,理性上網,攜手共建乾淨的網絡環境。

(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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