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生態環境局臨邑分局三項措施持續做好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

  臨邑分局嚴格按照《山東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要求,及時將執法檢查企業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情況錄入省環境信息管理體統,為開展信用聯合獎懲和實施分級管理提供了依據,對推動我縣企業自主守法,督促違法企業積極整改,提高環保執法效能具有非常重要的積極作用。


  一是加強宣傳引導,提高企業認識。在執法檢查中,臨邑分局主動開展環境信用評價工作的政策宣傳,提醒企業增強誠信意識,避免因環境違法行為影響企業信用;在對企業進行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時,告知企業可能面臨的失信懲戒後果,並提醒企業早整改、早核銷;在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同時送達“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登錄須知”,告知企業系統登錄、核銷記分和異議處理的方式,不斷提高企業對環境信用評價工作的知曉率。2020年以來給企業發放宣傳單4000餘份。
  二是規範信息錄入,建立長效機制。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後有專門錄入人員立即錄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信息管理系統,做到隨處罰隨錄入,錄入率始終保持100%;在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同時告知企業抓緊整改,整改完成後及時提交核銷違法信息的申請,並將在5日內對其整改情況進行現場核查,按實際情況填寫核查單並錄入並保證錄入信息準確、及時。2020年以來共下達12個行政處罰,錄入率100%。
  三是加強跟蹤監管,督促整改核銷。強化對企業環境信用的事後監管,及時督促並指導企業進行整改、核銷,今年以來已經核銷6個,核銷率50%。對環境信用綠標企業,適當減少現場檢查頻次,支持參加環保評先評優活動;對環境信用黃標企業,在日常執法中增加現場檢查頻次,限制其參加環保評先評優活動;對環境信用紅標企業,將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通過推進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在全社會積極營造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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