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約上元月

燈約上元月

塗明謙

燈約上元月


月上柳梢,人約上元。元宵對汀州很大,正月十三對於塗坊格外重大。

人們往往在正月初七復工之後又在這一天特地從城裡趕回鄉下老家去參加,很多人甚至會在西安、石家莊象徵性開工一下又跑回家鄉,實在是因為這個日子太重要。如果說除夕、春節是塗坊個體或者小家庭性質的節慶,那麼正月初九開始、十五結束的“千年古事、萬年花燈”,被稱為“正月十三”的上元節時活動,就是塗坊跨宗族性的群體節慶了。

勞格文這樣描述塗坊的正月十三:塗賴二公王,開基平原裡塗賴坊,“道教徒祖先”,被土著糾合他們的神明社公盤剝欺壓,求助於佛教的神明,得到指點後,前往汀州府求法於“閭山教道”,學成後回鄉間將社公驅逐,為了酬謝佛教神明的“仙人指路”,祖先許下“千年古事、萬年花燈”來報答。

燈約上元月


村莊的組織看起來是因經濟的、物質的原因而起,歸根到底還是人在活動,最終這些活動的邏輯都會體現於某一種社會道德,這些道德又會反過來支配經濟活動和行為,尤其在相對封閉的南方山區村莊,人口不流動,某些價值觀念會保持數百年不變易。(此觀點可以參看《汀州鄉村是怎麼組織起來的》)

從初九那天開始的上元節時活動,塗坊村(包括紅坊)的塗氏張氏和賴坊村的賴氏,各按人口比例,白天走古事,夜晚遊燈。遊燈即遊“丁”,古事也就是故事,閩南叫蜈蚣閣(吳公閣),江浙稱臺閣,各地形式大同小異,閩西大部分地區都基本以“古事+花燈”的模式度過上元節。

塗坊的古事,是將古代話本和演義小說裡的閃光人物摘取出來,選族中最俊秀的孩童去裝扮,固定在八仙桌上,抬著遊行。大多數鄉人是不識字的農人,但他們也受過“高臺教化”,對戲文耳熟能詳,朱買臣賣柴、平貴與寶釧的寒窯、穆桂英與楊宗寶的天門陣,基本是老人可以在星空下谷堆旁講古的資料。我將閩西的古事說與外鄉人聽聞,他們基本會驚呼:“介莫是鄉間COSPLAY!”我總是要善意提醒事物出現的先後順序,汀州城裡的COSPLAY是大人們挑著花藍元寶擔子、穿著戲裝官服、舉著添丁添財的卷軸、或者拿著上朝牙板,塗坊的則是孩子妝扮古人在臺閣上凹造型。這些“貧賤可成功”、“莫欺少年窮”、“才子佳人”、“貞婦守節”之類的戲文,在現代人看來,怕是俗不可耐的低端,但在缺少娛樂的小農社會中,卻是農人渴求的美好故事。的確在閩西上元民俗裡頭,古事的形式中有著很濃重的勸善和成功學的意味被非常用心的調製其中,這即是當地普通草根受眾主動的需求,也是當地精英階層有意為之,這會在另外的文章中去討論。

燈約上元月


夜晚來臨古事不能再進行,要繼續熱鬧下去,就得出燈了。出燈巡遊,是以村莊為邊界的,按各房支的人口比例和傳統習慣,說明白了其實就是出“丁”。古早時候出燈數量,即是房支的數量,而隨行的壯丁即是房支人力的展示,也是財力展示。從花燈的製作、花燈的巡遊人員分配、巡遊到達的房支內部家庭以及所需的所有費用,都要按某一種人力與物力的經濟邏輯來進行“科繳”,這是小農社會秩序的田地耕種、水利興修組織的儀規化的無意識表達。這一儀規另一面則是在進行一種表達:宗法組織對個體和小家庭的反覆訓誡,提醒他們的歸屬,是宗法鞏固自身權威的有意識行為。

花燈巡遊的物理秩序是先要到鄉政府和派出所、電力、郵政、學校等“公家單位”,因為鄉人需要他們聰慧睿智且寬容,而後才有生民立命,然後是鎮上的公私企業,百業興旺才是地方民生根本,最後才開始遊各房支的祠堂,在那裡重新確認與鞏固眾人的血脈關聯。

這部分遊燈,是要將個體意志融入眾人意志,再融入公共空間,老人們說這叫“合得起”。先公後私,公共部分被確認,各房支的花燈就要散開,進入千萬家“遊私屋”,同樣有民俗稱謂“分得開”。合起分開,就是通過花燈這一事物組織起來的鄉村舊有秩序,即有血緣也有地緣還有業緣。

公共空間的遊燈,一般參與祈福的對象,都是放鞭炮,但私有空間巡遊就不同,每進一戶個體私宅,那戶人家就會拿出油壺來給花燈的燈盞添油,那一行為在閩西有固定稱謂“添丁”,其中意味鄉人從不需要解釋而自明。

燈約上元月


但這不是花燈巡遊的全部。

在十五燈會結束前,從前由房支每晚安排一戶人家招待自家的花燈遊行人員“喝燈酒”,現時經濟繁榮,家家戶戶都可以辦,但凡進燈都可以坐下喝一杯。燈酒很大程度上是更具體的親族關係再確定,同時飲酒產生的親近感,與拜年、掃墓、婚喪宴客的邏輯相似而略微不同。古代族權就是這樣通過有具體形式的行為替代皇權在鄉間把持生產、生活資源的分配,故而燈酒很大程度把持了燈會中的情緒與情感,沒有燈酒的燈會缺乏靈魂。

燈酒,是遊燈的延伸,更是古代“飲酒禮”的延伸。

宋明至清,閩西不平。大儒王陽明任南贛巡撫,在贛汀漳梅設有社學,大約是今天小學+初級中學,仿照縣學府學的古老儀規“鄉飲酒禮”,社學多半是“讀約組織”的活動地點,鄉約成員會在這裡“讀約飲酒”,用於處置鄉間公共事務,同時加強鄉間精英與政權間聯繫,以士紳、里老、宗族替代“皇權”進行“不下縣”的權力統治。閩西近代鄉間的價值觀念與中原已經沒有什麼差異,說明這種方式對閩西的“中原化”行之有效。但不能說完全“中原化”,因為閩西土地上的人們接受中原文化同時也必然改造中原文化。

花燈其實是一支由數十上百的小油燈盞組成的花樹。塗坊是汀州最古老的鄉鎮之一,唐宋開始就和上杭的南陽同屬平原裡,兩個鄉圍著靈蛇山(見鄒文清《探尋閩西“古志第一山”:靈蛇山》,新浪博客清澈湖),古老平原裡的花園傳說至今仍然還在塗坊和南陽流傳:母親的花樹在祖先的花園裡,三姑姑守著花園的門,母親的花樹上白花是男孩紅花是女孩;塗坊正月十三的花燈,是用竹篾和宣紙紮成,將油燈盞串成花樹,在寒夜中閃著耀眼的白光,一樹白花和守護在花燈邊上的壯“丁”,詮釋著開枝散葉百子千孫的小農與宗法;南陽的上元花燈則將紅花和白花並列放在燈上接成長龍,遍遊鄉野。顯然,南陽的花燈和塗坊的花燈同源而異質,塗坊花燈是父權社會對母系社會遺留的文化進行改造後的產物無疑,南陽保留了更多母系文化的特徵。(花園觀念可參看《汀州地區的伏花園由來》)

燈會與汀酒,其實就是將生殖與宗法進行了長達千年的文化嫁接。在歷史塵埃中偃伏的“飲酒禮”,掉光花與葉,在燈影搖曳中,重生。穿戴齊整的祖先坐上了遊燈後的私席,後輩們也不再只說讀聖人書和成功學,一同把盞言笑晏晏。

燈約上元月


燈和“丁”們,生理和心理上都要在村莊中心的公共空間齊燈彙總。這個村莊空間,往往體現為連接和界線,是房支的物理邊界,也是人們的心理血緣隔斷點。“丁”們高舉著燈,將自己設計成棟樑,逆著血脈流動的方向,一路沿著祖先們每一代分別的二叉樹,向上遍歷行進,血緣就這樣被依次喚醒。如果此時你我能站在高處,想必可以看到從四方向中央彙集的燈火,那是鄉人們一路用皮腔和鑼鼓,召喚著不曾消散的祖先魂魄,前來加持子孫的花燈之樹。在村莊中心,舊時的申明亭,現在的竹頭園,燈火和人丁彙集,祖先們要在那裡檢閱子孫的繁殖與成就,“他們”與“我們”通過五代圖和生殖的二叉樹,會在時間的河流中相認。

當燈火在上元夜色中輝映天月,村莊就會在千年血脈傳遞中永生常青,願燈火不滅,常耀村莊。

燈約上元月


(本文圖片來自張培楓女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