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記者稱去北京中山公園公園遭拒

在4月29日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澳大利亞人報》記者問:中國自稱是法治國家。我要問一個我來北京後遇到的法律問題。上週末和上上週末,我去公園的時候,一名警察對我說,根據法律規定,外國記者不準進入。你瞭解這條法律麼?

耿爽:我沒聽說過。你當時應該問警察呀, 他既然攔住你,你應該問他,“你援引的是哪條法律?”

追問:我去了三次公園,每次都問了他們,經歷都是一樣的。一開始是一個級別較低的警察,他查了我的護照,沒有任何問題,直到他看到我持記者簽證,然後我不得不等待半小時,他的上級來了。他說“你好,你是媒體啊,按規定你要獲得允許才能進入公園。”我說,我從沒有聽說過相關規定,這樣來來回回多次。最後他告訴我,我必須獲得北京市公安局和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的許可。

耿爽:你說的是哪個公園?

記者回答:中山公園。後來我去了北京市公安局,他們說沒有這樣的規定。我又去了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他們也說沒有。我又回去找了當時的警察,他們說有規定,我不能進入。到底是怎麼回事?你能告訴我這是怎麼回事嗎?

耿爽:Quite a story!(記者笑)

外交部新聞司是外國媒體和外國駐華記者的主管部門,我們致力於為你們在華正常的新聞報道工作,包括你們的生活,提供便利與支持。你在這過程中如果遇到什麼問題,可以向我們反映。當然在記者會上反映是一種方式,但是你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找我的同事反映。我想他們會跟你進行接洽。你有什麼疑問,有什麼關切,可以向他們反映,他們會去找有關部門詢問、瞭解。

追問:我已經找過你的同事了,他們說沒有這種規定。你們能否就此研究一下呢?或者你能否提供一份證明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允許這位記者前往公園”,所以我這個週末就能去公園了。(記者大笑)

耿爽:你今天問這個問題的目的是什麼?是想解決你去公園的問題嗎?還是想質疑中方沒有依法來管理記者?如果你的目的是第一個,想去中山公園,你可以跟我的同事反映,我同事會盡可能地向你提供協助。如果你遇到什麼障礙,儘可能地幫你加以疏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