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夏朝疆域“遐想”

好多天沒寫點什麼,終於抽出空寫寫自己感興趣的東西。

那麼從哪裡開始呢?就從夏代“疆域”說起吧。因為是“隨想”,所以內容又少,屁股也歪。寫的不對,還請諸位雅正包涵。

關於夏朝疆域“遐想”

首先,為什麼疆域之前要用引號呢?

蓋因此時夏代已步入階級社會,出現了大規模的聚落、城邑、王宮,應用了青銅近戰兵器(《中國早期國家進程關鍵階段述論——以二里頭文化為視角》,於孟洲),中國歷史進入了早期國家階段。但即便如此,夏代仍有大規模遷徙的情況發生,特別是在豫西、晉南地區,例如”禹都陽城“、”太康居斟尋“、”‘河亶甲整即位,自囂遷於相“,聯繫到上文《視角》一文,文中提到”頻繁且大規模的人口流動背後,一定存在強有力的組織力量支撐,其中部分人群也可能屬於非自願遷徙。“ 這說明夏代的疆域並不完全固定,我們所知的大概只是夏代的一般性勢力集中地而已。況且,中國歷史直到西周末年——戰國前中期,才實現了統治者由點到面的統治(《周代國野制度》),故此,疆域二字需加引號,以示區分。

其次,我們從記載上大概談談夏代的”疆域“。

從記載上來看,夏代”疆域“可大可小,大者如《禹貢》所說:

”東漸於海,西被於流沙,朔南暨聲教訖於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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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劍雄先生在《統一與分裂》一書中的”從未實行過的九州制“中認為,”《禹貢》雖託名為大禹所做,其實確實戰國後期人的作品。具體的證據很多,主要的理由是《禹貢》中所記的不少地理狀況都是戰國時的現象,有的地名和水名甚至要到戰國後期才出現。“ 從《禹貢》中的記載來看,我個人是同意葛劍雄先生的看法的。《禹貢》中提到”震澤“、”岷山之陽,至於衡山,過九江,至於敷淺原。“震澤者,太湖也;衡山者,在湖南衡山,這種記載更像是戰國時期人的地理知曉範圍。

比較小的說法則是在《史記》、《漢書》中:

《史記·孫子吳起傳》:”夏桀之居,左河濟,右泰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修政不仁,湯放之。“

《漢書·地理志》:”穎川、南陽,本夏禹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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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記載來看,戰國時期的河、濟者,當在今天河南安陽-山東西部;泰華者,對應文中的”左“、”右“,當為華山,即陝西省東部;伊闕者,在洛陽地區的伊水地區(見《春秋大事表》);羊腸者,據《讀史方輿紀要》,有太原以北之說,也有長治壺關一說,吳起為戰國時期人,《戰國策》中又有”樊餘謂楚王,韓兼兩上黨以臨趙,即趙羊腸以上危。又蘇厲遺趙王書:秦以三郡攻王之上黨,羊腸之西,非王有。“的記載。這條記載中主要是圍繞上黨(長治)地區,可見吳起所說羊腸更可能是長治地區的羊腸。當然,太原以北也有可能,姑且存疑。

在比戰國距離夏更近一點的春秋時期,關於夏的記載則有:

例如,《左傳·定公四年》:”分唐叔以大路,密須之鼓,闕鞏,沽洗,懷姓九宗,職官五正。命以《唐誥》,而封於夏虛,啟以夏政,疆以戎索。“ 這是春秋時期回顧西周分封晉國的一條記載,其中,晉國被分封至今山西西南地區,周成王要求唐叔虞以夏政來管理當地人民,可見晉西南確實是夏的一部分,夏文化在這裡有很深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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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除此之外,《左傳·昭公四年》又有:”四嶽、三塗、陽城、大室、荊山、中南,九州之險也。“根據《春秋大事表》以及杜預所注:

三塗在河南嵩縣東北。杜預注曰:“三塗在河南陸渾縣南”。顧棟高則在《春秋大事表》中說:“三塗山在河南嵩縣南”。

陽城者,陽城山在“河南府登封縣北三十八里”(《春秋大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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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室者,太室也,為嵩山。《史記集解》: “太室,中嶽也。”。

荊山者,在當陽西北。《史記·楚世家》:“昔我先王熊繹闢在荊山,蓽露藍蔞”。而《水經注》記載曰:“荊山在景山東百餘裡新城沶鄉縣界。雖群峰競舉,而荊山獨秀。……西南高陽城,移治許茂故城。城南臨漳水,又南歷臨沮縣之章鄉南,昔關羽保麥城,詐降而遁,潘璋斬之於此。漳水又南逕當陽縣,又南逕麥城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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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者,終南山也,在“今陝西西安府長安縣南五十里”(《春秋大事表》)。

剩下的就是:“四嶽”了。這個四嶽,有人理解為北嶽恆山,南嶽衡山,西嶽華山,東嶽泰山。然而在顧頡剛的《“四嶽”與“五嶽”》中,顧先生認為,“由《山海經》、《楚辭》之提示,知最早之四嶽必為西方萃聚之四山,非若《史記》中所云五嶽之遼隔。”又云:“四嶽之分化有齊之東嶽、晉之太嶽(霍太山)、陰戎之中嶽(嵩山)….”最後顧先生的結論是:“ 綜括上文,可斷之曰:四嶽者,姜姓之族之原居地,及齊人、戎人東遷而徙其名於中原;是為兩週時事,為民族史及地理志上之問題。五嶽者,大一統後因四嶽之名而擴充之,且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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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視為帝王巡狩所至之地;是為漢武、宣時事,為政治史及宗教史上之問題。”

據以上分析,春秋時期“九州”的地理範疇大體上仍然沒有超出山西中部、陝西中部、山東中部、湖北中部這一範圍。如果說這個“九州”反映的是春秋時期人們的地理眼光,那麼上溯至夏代,相信“九州”的範圍不會更大,甚至會更小。

綜上,夏代的“疆域”從文獻上來看,大體在晉南、豫西——豫中——豫東、陝東。

然而,夏代距今遼遠,“疆域”仍然非常模糊,需要我們藉助考古進一步考察。

那麼最後:考古學的夏代“疆域”。

夏代對應的是二里頭文化。二里頭文化的分佈情況,我個人的認識有限,因此在此引用《中國早期國家進程關鍵階段述論——以二里頭文化為視角》如下:

“二里頭文化一期遺存主要分佈在伊洛河流域和豫西地區,經由二、三期的大規模對外擴張,分佈範圍西北至垣曲盆地,與東下馮文化接壤;三期時,北隔沁水與輝衛型文化相接;豫東杞縣和以杞縣為中心的惠濟河與渦河之間為夏代夷、夏、商三種考古學文化的交匯地域。現已發現的二里頭文化遺址有杞縣的段崗、朱崗、牛角崗等;杞縣以南,依據考古調查資料,太康一淮陽-周口一項城以西地區為二里頭文化的分佈區;豫南地區的駐馬店楊莊遺址是經過大面積發掘的較為典型的二里頭文化遺址,以南的信陽地區也有二里頭文化遺存分佈;西南方向的淅川下王崗遺址發現二里頭文化三期遺存;同處於西南方向的丹江上游地區,也在商洛東龍山遺址發現有二里頭文化晚期遺存。從擴張強度看,一期時力度較小,二期擴張明顯,三期在擴張範圍和分佈點數量上呈持續增大增多趨勢,四期遺存點在分佈面上呈現出急劇萎縮的態勢。”

據《豫南地區二里頭時期遺存的相關問題試析》,在南陽盆地中靠西的鄧州等地也有二里頭文化存在。

除河南地區,《中國早期國家進程關鍵階段述論——以二里頭文化為視角》也提到了晉南和漢江地區,但做了一定的區分:

“還需要指出,二里頭文化對外影響最明顯的兩個區域分別是晉西南和長江以北的江漢地區。至今,仍有較多學者將晉西南地區的二里頭時期遺存稱為二里頭文化“東下馮類型”,也有學者認為晉西南東下馮文化包含有大量的二里頭文化因素,顯示了該區域人群與二里頭文化人群有著異常親密的關係。加之文獻記載中不乏夏人在晉南地區活動的記載,將這一地區看作是夏王朝的實際控制區或殖民區是完全可以的。而江漢地區也已發現多處含有二里頭文化因素的遺址,其中襄陽縣法龍鄉王樹崗遺址是長江中游地區同時期諸遺址中二里頭文化因素較典型的一處,鍾祥亂葬崗、棗陽墓子坪等遺址均發現有二里頭文化遺存,但器物特徵均與二里頭文化存在一定程度的區別。……. 上面提到的遺址波及範圍已達湖北境內襄樊至荊州一線以東長江北岸地區,儘管其間還存在大範圍的空白點,但在該時期湖北境內可確認遺址數量原本就少的背景下,更凸顯出二里頭文化因素集中出現的重要性。張昌平先生認為當時長江以北的中游地區已處於二里頭文化的勢力範圍內。據劉莉、陳星燦兩位先生分析,這是夏王朝對晉南和長江中游地區重要資源( 包括銅、鉛、鹽等) 追逐和控制的體現,這無疑為探索二里頭文化對這兩個區域體現出明顯擴張的原因提供了重要啟示。”

這樣看來,夏代力量最為集中,最能代表夏代“疆域”的範圍是:

河南安陽以南、晉西南、山東以西、陝西華山以東、南陽盆地西部、信陽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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