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延遲退休10年,每年可多1萬億養老金?學者:不現實

12月22日,延遲退休再次成為公眾熱議話題。在當天舉辦的第十八屆中國經濟論壇上,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黃奇帆談及供給側改革紅利時說,如果延長女性退休年齡,將相當於每年增加1萬億元養老金,必將緩和許多省份養老保險資金鍊緊張的狀況。

婦女延遲退休10年,每年可多1萬億養老金?學者:不現實

資料圖片

南都記者瞭解到,目前我國女性一般法定退休年齡為50週歲,男性為60週歲,延長女性退休年齡是必然趨勢,也將有助於緩解養老金壓力。

不過值得關注的是,按照以上方案延長女性退休年齡,能否每年多出1萬億養老金從而緩解養老金壓力?由於延遲退休在我國相當於延遲領取退休金的年齡,在各方面反對聲中,女性延遲退休10年必定阻力重重,那麼應該如何更好地推進延遲退休?

黃奇帆:

延長女性退休年齡,每年相當於增加1萬億元養老金

這次論壇中,黃奇帆就我國宏觀經濟改革發表主旨演講。他介紹,供給側的改革是結構性的改革,是長週期經濟發展的動力,“會產生生產力發展的紅利”。

黃奇帆分別從對外資金融機構開放、開拓服務貿易領域、農民工落戶城市、延長女性退休年齡、降低運輸成本等多個方面深入分析供給側改革,表示每一個方面的改革都有望帶來萬億元級的紅利。

其中關於延長女性退休年齡這一供給側改革,黃奇帆認為,如果婦女退休年齡從現在的50週歲變革為60週歲,甚至是和男性一樣延長到65週歲,則相當於每年增加1萬億元養老金,必將緩和許多省份養老保險資金鍊緊張的情況。同時,一年產生一兩萬億元紅利進醫保,還能多了幾億婦女10年的工作,又產生勞動力紅利。

黃奇帆的觀點並非沒有依據。我國現行企業職工退休年齡為男60週歲、女幹部55週歲、女工人50週歲,這是上個世紀50年代《勞動保險條例》等法規明確的。1978年《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對此再次予以確認,執行至今。

人社部原部長尹蔚民曾指出,我國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平均退休年齡不到55歲。目前世界上所有國家的退休年齡,除了非洲的一些國家之外,大多數國家都是在65歲、67歲。

因此,人社部日前在答覆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建議時指出,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以及人均壽命的不斷延長,一些國家相應延遲了退休年齡,“相應推遲退休年齡是必然趨勢”。

同時,一個大背景不容忽視,我國部分省份養老保險基金告急,據人社部2016年數據,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不抵支的省份達7個,其中黑龍江當年養老基金的累計結餘已“穿底”為“-232億元”。因此,通過延遲退休來緩解部分地方養老金壓力是一個可行的措施。

每年多出一萬億養老金?學者:不現實

按照以上觀點,婦女延長退休年齡10年,真的會每年多出一萬億的養老金嗎?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張熠認為,這一測算有其依據,如根據繳費人數與養老金領取人數的變化來得出相應數據。但是,考慮更多因素的話,每年多出一萬億養老金的測算“並不現實”。

張熠向南都記者介紹,在這個測算中,延遲退休後的資金折現率等因素都需要假設,而這些假設對最終測算結果影響非常大,所以很難得出一個準確的數據。同時,這些測算都是站在精算的角度來進行的,假設所有人都是“木頭人”一樣聽從安排,而實際並非如此。

例如,政府延遲退休後,並不是所有勞動者都會回到工作崗位上,也許老年勞動者會處於“沒人要”的失業狀態,所以政府養老金收入也就不會那麼高,“實際上數字不會這麼大”。

張熠還介紹,延遲退休不僅要考慮養老金收支平衡的問題,還要考慮勞動者的實際狀況,比如其是否還有勞動能力,以及市場對老年勞動力的需求是怎樣的。

他指出,實際上我國市場一直以來對老年勞動力的需求不是很強。由於我國臨近退休的老年勞動力在受教育水平等各個方面和年輕人還有明顯差距,企業寧願使用農村或外地轉移來的年輕勞動力,也不願使用本地的老年勞動力。

當然,未來隨著臨近退休人口的受教育水平提高,市場可能會慢慢產生對老年勞動力的需求,但這在短期內不會實現,這就決定了,延遲退休政策的進程也是非常緩慢的。“不會一次性延長10年,而是慢慢的、漸進式的,所以對養老金的效應也不會那麼大。”他說。

此外他還指出,延長退休年齡後,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會增長,從而導致養老基金支出增加,這也會弱化延遲退休的改革效果。

疑問:

如延長退休年齡,領養老金的年齡也要延長嗎?

延遲退休政策非常容易點燃公眾情緒,多個網絡調查顯示,反對者高達90%以上。

不過,華南理工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陽義南通過數據分析得出,實際上願意延遲退休者約有37.95%。

南都此前網絡調查也發現,有34.4%的網友明確表示自己退休後還會繼續工作,也就是說超3成網友可以接受工作到更高的年齡,那麼大家為什麼還會反對延遲退休政策呢?

據瞭解,當前我國實行的是基於法定退休年齡的強制退休制度。按照規定,我國職工只有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並且繳納養老保險達15年以上,方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這也就是說,我國法定退休年齡就是開始領取退休金的年齡,我國的延遲退休就是延遲領取退休金。因此,婦女延遲退休10年,就是說女性要晚10年才能領到養老金,因此網友的擔心並不是沒有道理的。

同時,我國部分省份養老保險基金告急,再加上我國許多地方過去為給上一代退休職工發放養老金,挪用當代在職職工的個人賬戶積累基金,形成了備受詬病的個人賬戶“空賬”問題,曾引發社會的斷保、退保現象。

在此背景下,將延長婦女退休年齡、減少養老金支出,作為緩和養老金壓力的手段,令許多人難以接受。

學者:

延遲退休不應簡單地“一延了之”,“擇時”很重要

雖然延遲退休是大勢所趨,但陽義南向南都記者表示,延遲退休不應簡單地“一延了之”。他認為,不管是當下的“一刀切”強制退休,還是“分刀切”漸進式延遲退休,都既不合理,也很難實現,要“講道理,講方法,在系統配套改革前提下實施彈性退休”。

據介紹,我國法定退休年齡就是指勞動者到了這個年齡停止工作,而在其他幾乎所有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只不過是領取養老金的年齡,而不是停止工作。陽義南認為,我國的退休制度改革方案,應注意把法定退休年齡與領取養老金年齡區分開。法定退休年齡只作為可以開始領取養老金的起點,而不是強制退出勞動力市場的標準,應逐步改革強制退休制度,改而實行彈性退休制度。

所謂彈性退休制度,就是政府提供一個退休年齡段區間,允許職工根據自身的教育、健康、家庭、對閒暇的偏好等因素自主選擇退休年齡。當然,選擇較早退休意味著無法領取正常的全額養老金。陽義南表示,這是當前老齡化工業國家普遍採用的一種退休制度。

同時,他還指出,我國現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沒有嚴格遵循精算平衡的待遇計發原則,存在“早退拿得多,晚退拿得少”的“倒掛”現象。這種扭曲的激勵機制會誘導職工選擇儘早退休,希望早日領取養老金,落袋為安。

陽義南認為,要改進養老金待遇的計發公式,將退休待遇與退休年齡掛鉤,嚴格按精算平衡原則來計算職工可以領取的養老金,使“早退也賺不到,晚退也不會虧”,這樣職工才會真正按照自己的意願、偏好來選擇自己的退休年齡。

而在張熠看來,比是否實施彈性退休制度更重要的是延遲退休政策的“擇時”,即何時開始延遲退休。他認為,我國要選擇一個合適的時間開始實施延遲退休,這個時間取決於勞動力市場何時對老年勞動力產生需求,以及老年勞動者本身的狀況。

張熠認為,最近幾年還不是開始延遲退休的最好時間。“不過這不代表我們現在不可以做方案,延遲退休政策現在就可以做起來了。”他向南都記者表示。

背景:

延遲退休政策“難產”,2020年是最後一年

延遲退休政策一直處於“難產”之中。

南都記者瞭解到,黨的十八屆三中、五中全會都對研究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提出了要求。2017年7月公佈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在“十三五”期間(即2016-2020年)應制定出臺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方案。如果按照該要求,那麼明年即2020年應當是最後的期限。

官方曾經提出一份明確的時間表。2015年3月10日,尹蔚民在全國兩會接受記者採訪時明確表示,爭取2015年完成延遲退休年齡方案制定,2016年報經中央同意後徵求社會意見,2017年正式推出方案,推出至少五年後才會實施。

不過,延遲退休改革面臨重重困阻,官方至今也沒有公佈延遲退休方案。今年8月,人社部通過中國政府網回應養老保險熱點問題時表示,延遲退休年齡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是一項重大的社會政策,政府是非常慎重的。

人社部在答覆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建議時指出,延遲退休年齡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屬於重大的政策調整,特別是當前就業形勢依然複雜,就業壓力依然較大。同時,對延遲退休年齡,“不同行業、不同群體還存在一些不同看法”。

“我們將綜合考慮勞動力市場情況、社會的接受程度,根據不同群體現行退休年齡的實際情況,進行深入研究論證,並適時提出方案建議。”人社部答覆。

轉載自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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