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15人被控58項罪名,英方說三道四被駁斥

4月18日,香港警方拘捕包括“亂港四人幫”成員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及李卓人等15人,他們涉嫌與去年發生的未經批准的集結案件有關,被控58項罪名,將於5月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強調,警方執法不偏不倚、無畏無懼,只要有人犯法,警方便會執法,不排除更多人被捕。香港法律界人士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拘捕及檢控行動彰顯香港法治。

黎智英等15人被控58項罪名,英方說三道四被駁斥

多人被控罪名與非法集結案件有關

據香港警方介紹,18日被捕的15人,包括黎智英、李柱銘、楊森、何俊仁、李卓人、吳靄儀、何秀蘭、梁國雄、梁耀忠、單仲偕、區諾軒、吳文遠、蔡耀昌、黃浩銘及陳皓桓。他們涉嫌於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港島區及九龍區的非法集結中,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7條,干犯“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兩項罪名。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監5年。

黎智英等15人被控58項罪名,英方說三道四被駁斥

據瞭解,何俊仁、李卓人、梁國雄、何秀蘭和陳皓桓5人還涉嫌在去年9月30日和10月19日,遊行前見記者,被控干犯“公告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罪名。至昨日傍晚時分,被捕各人陸續獲准以1000元至3000元保釋。

香港警方在18日上午至傍晚的12小時內,兵分多路搜捕目標人物。其中一隊警員上午到黎智英位於何文田嘉道理道的大宅,但黎智英已離家到西貢遊艇會出海,警方隨即聯絡黎智英會面。黎智英至下午1時回到寓所,警方將他拘捕及押往九龍城警署。晚上8時半,黎智英獲准以2000元保釋,由律師陪同離去,未有對被捕一事作出回應。

黎智英在今年2月曾因兩項罪名被捕,包括2017年涉嫌刑事恐嚇傳媒記者,以及2019年8月31日,涉嫌與李卓人及楊森參與未經批准遊行。三人分別獲准保釋。該案件定於5月5日在東區法院提堂。李卓人及楊森18日亦再度被捕。

香港警方強調執法不偏不倚,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被捕人士李柱銘身為資深大律師,卻無視法律,此次是首次成為被告。

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當晚會見記者時表示,警方作出檢控主要是根據證據,執法不偏不倚、無畏無懼,不會理會被捕人是否有權勢、被捕人的背景身份、是否能控制傳媒以抹黑及孤立警隊,他強調只要有人犯法就會執法,無人可享有特權。

鄧炳強指出,資深的法律界人士應勸籲年輕人守法,但一名被捕人士竟然鼓動年輕人繼續犯法,認為對方應感到羞恥。

被問及何以時隔多月才採取拘捕行動,鄧炳強解釋是因為取證及與律政司研究耗時較長。香港警方亦指出,會收集更多證據,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多名香港政界及法律界人士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違法必將接受法律的懲罰。此外,香港多區市民前往警署,支持和感謝警方嚴正執法。

英方就港警拘捕亂港分子說三道四,駐港公署駁斥

4月18日,針對英國外交部發言人和個別政客就香港警方當日依法拘捕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李卓人等反中亂港分子指手畫腳、說三道四,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堅決反對。

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香港警方對涉嫌“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者”採取行動是依法執法,外國無權干預。英國外交部發言人罔顧事實,顛倒黑白,以“和平抗議”的幌子掩蓋“非法集會”的實質,企圖包庇縱容反中亂港分子,為其開脫罪責,這是完全錯誤的。

駐港公署發言人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法律,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英方常常把“法治”掛在嘴上,但面對反中亂港分子時,卻閉口不談遵守法律,其“雙重標準”暴露無遺。

駐港公署發言人強調,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敦促英方尊重特區警方依法執法,立即停止干預香港事務。

【記者】沈叢升

【作者】 沈叢升

【來源】 止暴制亂南方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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