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教師招聘考試:中學生品德心理與發展(3)

教育,是增進人知識技能,發展人智力、體力和思想品德的社會活動。知識教育的內容含義,也是我們日後成為教師要做的事情,也是我們在教育學的學習中要核心解決的問題。在教育學基礎部分,我們主要要掌握教育的相關概述,如教育現象的起源與發展,教育學的創立與發展,教育的規律等;教育的相關內涵,如教育制度,教育目的,教育的形式;教育實施中的微觀內容,如教師和學生的關係,教學和德育以及班主任的管理工作等。下面就分享出宿州師出教育的王老師整理的教綜考點集錦,能把這些知識點吃透,那就肯定能取得一個好成績,離成功上岸更進一步。

命題點4:中學生良好品德的培養

(一)有效的說服

教師經常應用言語來說服學生改變態度,在說服的過程中,教師要向學生提供某些證據或信息,以支持或改變學生的態度。

當然,面對不同對象以及在不同情形之下,具體說服的方式也不盡相同:

1)教師的說服不僅要以理服人,還要以情動人。一般而言,說服開始時,富於情感色彩的說服內容容易引起興趣,然後再用充分的材料進行說理論證,比較容易產生穩定的、長期的說服效果。對於低年級的學生來說,情感因素作用更大些。通過說服也可以引發學生產生某些負向的情緒體驗,如恐懼、焦慮等,這對於改變作弊、吸菸、酗酒等簡單的態度有一定的效果。

2)教師進行說服時,還應考慮學生原有的態度。若原有的態度與教師所希望達到的態度之間的差距較大,教師不要急於求成,不要提出過高的不切實際的要求,否則學生將難以改變原有的態度,而且還容易產生對立情緒。教師應該以學生原有的態度為基礎,逐步提高要求。

(二)樹立良好的榜樣

1.榜樣的選擇

(1)與學生相似的榜樣

由於榜樣在觀察學習中起重要作用,因此,給學生呈現榜樣時,應考慮到榜樣的年齡、性別、興趣愛好、社會背景等特點,儘量與學生相似,這樣可以使學生產生可接近感,避免產生高不可攀或望塵莫及之感。

(2)受人尊敬、地位較高、能力較強且具有吸引力的榜樣

這樣的榜樣具有感染力和可信性,使學生產生情感共鳴,也容易成為學生嚮往的、追隨的對象,激發學生產生見賢思齊的上進心,希望通過學習這樣的榜樣來發展自我、完善自我。

2.榜樣行為的示範方式

既可以通過直接的行為表現來示範,也可以通過言語講解來描述某種行為方式;既可以是身邊的真人真事的現身說法的示範,也可以藉助於各種傳播媒介象徵性地示範。教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和充分利用恰當的示範方式。一般而言,多種示範方式的結合是較有效的。教師、家長作為學生的榜樣,也應注意其示範作用,必須言行一致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而且身教重於言教。各種大眾傳播媒介也應發揮其獨特的作用,為學生提供良好的榜樣示範,堅決杜絕消極的、不健康的內容。

(三)利用群體的約定

研究發現,經集體成員共同討論決定的規則、協定,對其成員有一定的約束力,使成員承擔執行的責任。一旦某成員出現越軌或違反約定的行為,則會受到其他成員的有形或無形的壓力,迫使其改變態度。教師則可以利用集體討論後做出集體約定的方法,來改變學生的態度。具體可按如下程序操作:

第一,清晰而客觀地介紹問題的性質:

第二,喚起班集體對問題的意識,使學生明白只有改變態度才能更令人滿意;

第三,清楚而客觀地說明要形成的新態度

第四,引導集體討論改變態度的具體方法;

第五,使全體學生一致同意把計劃付諸實施,每位學生都承擔執行計劃的任務;

第六,學生在執行計劃的過程中改變態度;

第七,引導大家對改變的態度進行評價,使態度進一步概括化和穩定化。

(四)給予恰當的獎勵與懲罰

獎勵和懲罰作為外部的調控手段,不僅影響著認知、技能或策略的學習,而且對個體的態度與品德的形成也起到一定的作用。

獎勵有物質的(如獎品),也有精神的(如言語鼓勵);有內部的(如自豪、滿足感),也有外部的。給予獎勵時,首先要選擇、確定可以得到獎勵的道德行為。一般來講,應獎勵愛護公物、拾金不昧、尊老愛幼等一些具體的道德行為,而不是獎勵一些概括性的行為。其次,應選擇給予恰當的獎勵物。同一種獎勵物,其效用可能因人而異,應考慮個體的實際情況,選用最有效的獎勵物。再次,應強調內部獎勵。外部的物質獎勵只是權宜之計,不可過多使用。應引導學生進行自我強化,讓學生親身體驗做出道德行為後的愉快感、自豪感、欣慰感,以此轉化為產生道德行為的持久的內部動力。

從抑制不良行為的角度來看,懲罰還是有必要的,也有助於形成良好的態度與品德。當不良行為出現時,可以用兩種懲罰方式,一是給予某種厭惡刺激,如批評、處分、輿論譴責等;二是取消個體喜愛的刺激或剝奪某種特權等,如不許參加某種娛樂性活動。應嚴格避免體罰或變相體罰,否則將損害學生的自尊或導致更嚴重的不良行為,如攻擊性行為。懲罰不是最終目的,給予懲罰時,教師應讓學生認識到懲罰與錯誤行為的關係,使學生心悅誠服,同時還要給學生指明改正的方向或提供正確的、可替代的行為。

(五)價值觀辨析(利用理性思維+情緒體驗)

價值觀辨析是指引導個體利用理性思維和情緒體驗來檢查自己的行為模式,努力去發現自身的價值觀並指導自己的道德行動。在價值觀辨析的過程中,教師引導學生利用理性思維和情緒體驗來檢查自己的行為模式,鼓勵他們努力去發現自身的價值,並根據自己的價值選擇來行事。一種觀念要真正成為個人的道德價值觀,須經歷三個階段的七個子過程。

1.選擇階段

1)自由選擇。讓學生思考“你認為你是從什麼時候第一次產生這種想法的?”

2)從多種可選擇範圍內選擇。讓學生思考“在你產生這一想法之前,你經常考慮什麼事情?”

3)充分考慮各種選擇的後果之後再進行選擇。讓學生思考“每一種可供選擇途徑的後果將會怎樣?”

2.讚賞階段

1)喜愛自己的選擇並感到滿意。讓學生考慮“你為這一選擇感到高興嗎?”

2)願意公開承認自己的選擇。讓學生回答“你會把你知道的選擇途徑告訴你的同學嗎?”

3.行動階段

1)按自己的選擇行事。教師可以對學生說:“我知道你贊成什麼,現在你能為它做些什麼?需要我幫忙嗎?”

2)作為一種生活方式加以重複。教師問學生:“你知道這一途徑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嗎?”

除上述所介紹的各種方法外,角色扮演、小組道德討論等方法對於態度與品德的形成和改變都是非常有效的。

天道酬勤,宿州師出教育在此希望每一位有志於從事教師行業的朋友都能順利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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