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區人大開展《龍巖市紅色文化遺存保護條例》執法檢查

福建日報APP-新福建4月30日訊(通訊員 孔招娘 張曙晞 鄭尚超)《龍巖市紅色文化遺存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全國第一部由設區的市制定的紅色文化遺存保護地方性法規,迄今實施已滿二年。為進一步推動《條例》的宣傳貫徹實施,4月29日,永定區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前往高陂、虎崗、合溪開展執法檢查。

據悉,本次執法檢查的內容及重點是《條例》實施的總體情況、取得的成效,《條例》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及提出進一步貫徹實施《條例》的措施和建議。

據普查,永定目前共有紅色文化遺存1254處,其中不可移動遺存140處,可移動遺存1114件(套)。自《條例》正式頒佈實施以來,永定區政府把《條例》的宣傳作為“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內容,在全區上下持續開展傳承紅色基因、弘揚紅色文化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全民共同保護紅色文化遺存的良好氛圍。同時,永定積極將紅色文化遺存升級為文物保護單位,積極爭取國家、升級文物專項資金。據統計,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3月底,共爭取上級文物專項資金補助3640.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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