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4月24日訊 24日,記者從市南區人民法院獲悉,為了更好地服務轄區環境資源保護和經濟發展,努力為轄區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4月22日,市南區法院舉行環境資源審判法庭揭牌儀式,正式成立並啟用環境資源審判法庭。市南區人民法院還公佈了兩起涉環境資源案例。
買賣熊掌 雙方獲刑
2012年6月至2013年10月,被告人陳某在本市瑞昌路58號住處,以每斤800元至900元不等的價格出售給被告人李某熊掌5只、出售給被告人李小某熊掌6只 (每隻重約2.5公斤),得款1.6萬餘元。被告人李某加價後,以每斤1000元左右的價格對外出售熊掌3只,得款13000餘元;被告人李小某加價後,以每斤9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價格向外出售熊掌3只,得款1.2萬餘元。
被告人李某後被查獲,從其住處繳獲熊掌2只、去甲穿山甲2只、鱷魚掌2只。公安機關根據李某供述先後將被告人李小某、陳某抓獲歸案。
市南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陳某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3萬元。李小某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3萬元。李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三萬元。
飯店噪音大被罰1.5萬
青島市環境保護局(現生態環境局)市南分局2017年8月21日對被執行人作出的青環南罰字 [2017]01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接群眾舉報,2017年6月19日16時45分,市南環境保護局到青島某餐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並對青島某餐飲公司所使用的風機進行監測,經監測噪聲值為64.3分貝,噪聲超標且擾民。青島某餐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山東省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決定對其處以罰款1.5萬元。
(記者 樊蓉 通訊員 曲亞男 錢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