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雲南女子5萬元賣掉1歲多女兒,當天就揮霍6000買化妝品

5月21日早上6點32分,火車站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接雲南籍餘女士求助:自稱其1歲7個月的女兒花花(化名)昨晚8點在火車站西廣場附近丟失,要求民警幫助尋找。

接報警後,火車站分局局長慄英、值班副局長侯振平高度重視,火車站地區交通發達,客流密集,孩子有可能會被行人抱走或不法之徒拐賣,破案時機稍縱即逝,必須快速反應,找到丟失孩子。

按照慄英局長指示,分局案偵大隊立即組成偵辦專班,兵分三路開展工作:視頻研判組快速調取案發現場及周邊路段的視頻監控,確定孩子軌跡去向;現場走訪組根據報案人提供的位置,在西廣場展開走訪調查,蒐集相關線索;追蹤攔截組到火車站及長途汽車中心站設立盤查卡點尋找,以免孩子被他人帶離。同時向市局110報備孩子的體貌特徵,廣泛收集線索。

“為何事隔10個小時後才來報警?”

面對民警疑問,求助人亂了方寸

孩子已經離開家人整整10個小時,小花花現在在哪兒?是否安全?牽動著全體偵辦民警的心……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了,各偵辦小組沒有獲取任何有價值的信息,通過視頻偵查,在求助人提供的現場位置,沒有發現報警人和孩子的任何蹤跡。“你為何事隔10個小時後才來報警?”“你家人知不知道孩子丟失?”“你昨晚都去了哪裡?”面對民警的種種疑問,求助人餘某目光躲閃,神情慌張,語無倫次,這一切反常行為都被偵查民警看在眼裡。

渣!雲南女子5萬元賣掉1歲多女兒,當天就揮霍6000買化妝品

5萬元賣掉孩子,當天就揮霍6000元買化妝品等物品

“難道是個假警,那孩子究竟在哪裡?”偵辦民警立即運用大數據信息進行比對碰撞,很快發現,餘某昨晚8點17分還在經三路一家火鍋店吃飯,時間、地點均與所報案情相互矛盾,此案一定另有蹊蹺。

通過擴大偵查範圍,民警很快發現,5月20日中午,餘某的銀行卡還收到一筆49900多元的轉帳匯款。面對重重疑點,偵辦民警立即對餘某展開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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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餘某交待,其於5月20日以帶孩子來鄭州遊玩為由,將孩子以5萬元的價格賣給他人的犯罪事實,並於當天下午就將賣孩子所得揮霍掉6000元,用於購買化妝品等物品。至於事後為啥選擇報警?主要是怕引起家人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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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萬元引出收賣兒童嫌疑人

在辦案民警的勸說下,餘某以“不賣了”為由和收賣孩子的嫌疑人魏某海、李某軍再次取得聯繫,不過對方表示想要回孩子必須加1萬元錢,並且只要現金。

於是,辦案民警湊了1.6萬元錢,加上餘某賣孩子剩下的錢,湊夠6萬元與魏某海等人約見。

魏某海等人具有一定的反偵察意識,在多次更換交易地點後,偵辦民警於當晚7時,在經三路將收賣兒童的魏某海、李某軍抓獲,孩子被成功解救。

目前,犯罪嫌疑人餘某、魏某海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刑事拘留。

被拐的花花已回到自己爸爸身邊。花花爸爸說:他和餘某都是二婚,都有著自己的孩子,後來他們在一起有了花花,感覺新家庭更像個家了。“我相信她是一時糊塗犯錯,我願意等她。”花花爸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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