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了!中央下達最高院 1號文件: 保護企業家

對企業家在生產、經營、融資活動中的創新行為,只要不違反刑事法律的規定,不得以犯罪論處。對於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產生的民事爭議,如無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符合犯罪構成要件的,不得作為刑事案件處理。嚴格區分企業家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產,沒有充分證據證明為違法所得的,不得判決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嚴格區分企業家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在處理企業犯罪時不得牽連企業家個人合法財產和家庭成員財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通知》,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企業家在我國經濟活動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此《通知》的出臺,提高了對於企業家權益的保障水平,增強企業家人身及財產財富安全感,無疑給廣大企業家們打了一針強心劑。

震了!中央下達最高院 1號文件: 保護企業家

通知》詳細內容如下:

1、深刻認識依法平等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重大意義

企業家是經濟活動的重要主體。改革開放以來,一大批優秀企業家在市場競爭中迅速成長,為積累社會財富、創造就業崗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增強綜合國力做出了重要貢獻。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平等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對於增強企業家人身及財產財富安全感,穩定社會預期,使企業家安心經營、放心投資、專心創業,充分發揮企業家在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促進經濟持續平穩健康發展中的作用具有重大意義。

2、依法保護企業家的人身自由和財產權利

嚴格執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釋,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堅持罪刑法定原則,對企業家在生產、經營、融資活動中的創新創業行為,只要不違反刑事法律的規定,不得以犯罪論處。嚴格非法經營罪、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防止隨意擴大適用。對於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產生的民事爭議,如無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符合犯罪構成的,不得作為刑事案件處理。嚴格區分企業家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產,沒有充分證據證明為違法所得的,不得判決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嚴格區分企業家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在處理企業犯罪時不得牽連企業家個人合法財產和家庭成員財產。

3、依法保護誠實守信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妥善認定政府與企業簽訂的合同效力,對有關政府違反承諾,特別是僅因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原因違約、毀約的,依法支持企業的合理訴求。妥善審理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引發的民商事、行政糾紛案件,對於確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導致當事人簽訂的民商事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支持當事人解除合同的請求。對於當事人請求返還已經支付的國有土體使用權出讓金、投資款、租金或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依法予以支持。對企業家財產被徵收徵用的,要綜合運用多種方式進行公平合理的補償。

4、依法保護企業家的知識產權

完善符合知識產權案件特點的訴訟證據規則,著力破解知識產權權利人“舉證難”問題。推進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審判三合一,增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整體效能。建立以知識產權市場價值為指引,補償為主、懲罰為輔的侵權損害司法認定機制,提高知識產權侵權賠償標準。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著力解決實踐中存在的侵權成本低、企業家維權成本高的問題。堅持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促進企業生存發展並重的原則,依法保護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等合法權益。

5、依法保護企業家的自主經營權

加強金融審判工作,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對商業銀行、典當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以不合理收費變相收取高息的,參照民間借貸利率標準處理,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加強破產案件審理,對於暫時經營困難但是適應市場需要具有發展潛力和經營價值的企業,綜合運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進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和企業轉型升級。對違法違規向企業收費或者以各種監督檢查的名義非法干預企業自主經營權的,依法予以糾正。嚴格依法採取財產保全、行為保全等強制措施,防止當事人惡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對資金暫時週轉困難、尚有經營發展前景的負債企業,慎用凍結、劃撥流動資金等手段。加強對虛假訴訟和惡意訴訟的審查力度,對於惡意利用訴訟打擊競爭企業,破壞企業家信譽的,要區分情況依法處理。

6、努力實現企業家的勝訴權益

綜合運用各種強制執行措施,加快企業債權實現。強化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信用懲戒力度,推動完善讓失信主體“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懲戒大格局。同時,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對已經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義務或者申請人濫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要及時恢復企業家信用。對經營失敗無償債能力但無故意規避執行情形的企業家,要及時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

7、切實糾正涉企業家產權冤錯案件

進一步加大涉企業家產權冤錯案件的甄別糾正工作力度,對於涉企業家產權錯案冤案,要依法及時再審,儘快糾正。準確適用國家賠償法,及時啟動國家賠償程序,公正高效審理涉及企業家的國家賠償案件,加大賠償決定執行力度,依法保障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8、不斷完善保障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司法政策

進一步加快“智慧法院”建設,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深入調研涉企業家案件的審判執行疑難問題,及時總結審判經驗,健全裁判規則。加大制定司法解釋、發佈指導性案例工作力度,統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標準。在制定有關司法政策、司法解釋過程中要充分聽取企業家的意見、建議。

9、推動形成依法保障企業家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

進一步通過公開開庭等生動直觀的形式,大力宣傳黨和國家依法平等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的方針政策。持續強化以案釋法工作,及時公佈一批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和好做法、好經驗,推動形成企業家健康成長良好法治環境和社會氛圍。

10、增強企業家依法維護權益、依法經營的意識

加大對企業家的法治宣傳和培訓力度,提高企業家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依法打擊破壞市場秩序、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積極引導企業家在經營活動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公平競爭、恪盡責任,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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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合夥人,得天下!


萬科總裁鬱亮說,僱傭時代已經過去合夥人時代已經到來!把核心員工變為合夥人後,奇蹟出現了!


華為,為什麼能從4萬元發展為1000多億美元,成為世界500強?因為他在90年代就開始實行全員持股合夥人模式,開始與客戶在全國建立合資公司!


韓都衣舍,2008年導入合夥人管理制度,連續10年在互聯網服裝品牌排名第一名,業績突破20億。


旭輝地產,2012年導入合夥人管理制度,連續6年業績保持70%增長,成為地產行業超級黑馬。


愛爾眼科,2014年導入合夥人管理制度,5年成為眼科連鎖醫療第一名,市值達到800億。

碧桂園,2014年導入合夥人管理制度,3年成為中國地產第一名,業績突破50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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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時代:以華為、阿里、碧桂園、旭輝地產、海爾、韓都衣舍,愛爾眼科為代表的著名企業紛紛導入“利益共享”為核心的合夥人制度,越來越多中小型企業紛紛導入合夥人管理模式,培養核心人才,與公司形成利益、事業、命運共同體!


不是你要不要用合夥人管理模式,而是時代已經選擇了合夥人管理模式!


老闆不懂合夥人股權,如同埋下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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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雲持股7.4%卻能掌控阿里巴巴,任正非持股不到2%卻能手握大權。股權是企業的命脈,是老闆的第一課,也是最重要的一課!企業一開始就決定了結束!


●為了幫助更多企業家朋友在經營企業過程中少走彎路,傳授企業新思維與新方法,讓企業永遠前行!公司已推出《線上微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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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內容】•

1、究竟什麼是股權?

2、股權該如何分配,哪些人可以獲得股份?

3、常見的分配陷阱有哪些?

4、股權激勵該從哪些方面入手?

5、如何將分錯的股權收回來?

6、如何利用商業計劃書輕鬆融資?

7、如何在做好分股權但在治理股東方面不放鬆?

8、好朋友一起創業,如何書寫出資協議才能不傷感情,不起糾紛?

9、家族企業應該如何規劃企業股權結構,使企業有序經營?

10、企業不斷髮展壯大,走向集團化的過程中,應該如何做股權的頂層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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