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送維修被撞壞,要賠償卻遭老闆娘“以死相逼”

這段時間,深圳寶安區的李先生有點鬧心。剛買兩個月的新車不小心刮花,原本只需花 300 元就能快速修理好,不料車輛送到維修廠後,竟被老闆娘開出去撞得 " 面目全非 "。雙方就此事件協議好賠償事宜後,維修廠卻一拖再拖拒不賠償,到店裡詢問進展老闆娘還 " 以死相逼 "。

" 從 3 月份開始就說過兩天給,但每次打電話他們不是說在高速開車,就說在辦公不方便。" 4 月 17 日,記者找到李先生了解情況時,李先生氣憤地表示。

一次小刮蹭引起的糾紛

今年 2 月 25 日,李先生開著剛買兩個月的新車在寶安區興東地鐵站附近行駛,在某個路口右轉時不小心與一輛直行的汽車發生刮蹭,導致汽車左燈掉漆。" 當時我第一時間給保險公司打電話,保險公司說可以賠償,找一個與他們有合作的維修廠補漆就行。" 李先生說,由於那兩天自己急用車,就沒有及時修理,等到 2 月 27 日才將車送到自家附近的車之緣修理廠,對方稱 300 元能處理好。

讓李先生沒想到的是,2 月 28 日,李先生接到維修店老闆娘黃女士的電話,稱自己開車去定損途中,因避讓大貨車撞上了護欄,把車撞壞了。" 車頭全部沒有了,車軸也斷了,車胎也爆了。" 李先生趕到現場看到自己的愛車時,眼前的情況讓他目瞪口呆。他急忙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同時聯繫 4s 店。經檢測,4s 店維修需要 24000 元。


新車送維修被撞壞,要賠償卻遭老闆娘“以死相逼”


新車送維修被撞壞,要賠償卻遭老闆娘“以死相逼”


(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 第一年撞成這樣去報保險,第二年我的保費就會增加,更何況這還是新車。" 李先生表示。事後,車之緣修理廠老闆娘黃女士與李先生協商,讓他報保險,同時簽訂一份賠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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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記者從李先生提供的賠償協議中看到,車之緣修理廠願意為此次事故承擔全責,李先生報保險後,受損部位保險未賠付的也由修理廠承擔。同時,修理廠賠付李先生車輛損失費 2 萬元,其中 5000 元由定損價格的 10% 承擔,其餘按月分期賠付,每期 5000 元,7 個月給齊。

" 當時和我籤協議的是張某,老闆娘說是他們店裡的股東。說好 3 月份給我第一筆錢,但現在我一分錢都沒有收到。我去店裡找張某,老闆娘一會說他離職了,一會說他休假了,根本找不到人。" 李先生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李先生從 3 月上旬開始追要賠償款,但對方均表示 " 過兩天 "。

4 月 17 日,李先生再次到店裡詢問時,黃女士竟從屋裡拿出刀片,稱李先生再鬧就割腕自殺,同時還撞牆 " 以死相逼 "。記者離開後,黃女士再次給李先生髮微信稱:" 後兩天給你,週轉不開,你要鬧也沒意思。"

修理廠:車主並未主動溝通 將重新簽訂協議

由於黃女士情緒激動,記者只好聯繫黃女士的丈夫胡先生。據胡先生表示,他是修理廠的真正負責人,與李先生簽訂協議的張某確實是自己的員工,簽訂協議一事也是在他的授權下進行的。目前張某已休假一個月了,並非是為了逃避李先生的追責而撒謊。

" 其實事情發生後我們都在積極處理,李先生一直在與我的夫人溝通,截至今天(17 日)一共只給我打過兩次電話。" 胡先生說,公司的事情都要經過他同意才能進行,由於他目前人在外地出差,無法當面與李先生溝通,但李先生也並未主動找他。

" 協議上籤的內容我都同意,李先生現在這樣相當於沒有給我們時間機會去處理。我上午再次與他電話溝通了,我們會盡快重新簽訂協議,蓋上公章,好好處理賠償一事。" 隨後,胡先生又表示,李先生這樣 " 鬧 " 對修理廠會造成名譽上的損失,他有可能對他進行法律上的追究。

針對此次糾紛,記者諮詢了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律師顏昭雄。顏律師表示,雙方如果簽訂協議就應該按照協議履行,由於協議並未說明從什麼時間開始賠付,只說了 7 月份給齊,因此當前拖欠付款並不能說明維修廠違反協議。如果 7 月仍未賠完,李先生就可以走法律程序進行維權。同時,針對修理廠負責人胡先生所說的名譽上的損失,顏律師表示,李先生沒有捏造事實,維權方式合理,不屬於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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