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受理一起涉瀕危野生動物案

肥西法院受理一起涉瀕危野生動物案

4月9日,肥西法院受理一起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該案涉及平原巨蜥等多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2019年5月,肥西縣公安局接群眾報警,肥西縣境內某公司宿舍疑似發現野生動物。民警出警後發現,出現在公司宿舍的野生動物為平原蜥蜴、紅尾蚺和黑白泰加蜥蜴,均屬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上述三隻動物系被告人尤某基於愛好從網絡上購買並飼養的。

經過進一步偵查,溯源上游犯罪,公安機關陸續抓獲了被告人王某某等11人。上述被告人均通過網絡出售、運輸、購買多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涉及蘇卡達陸龜、高冠變色龍、黑白泰加蜥蜴、豹紋陸龜、平原巨蜥、鬣蜥蜴、紅尾蚺等,涉案動物物種均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

公訴機關認為,上述被告人的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應當分別以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審核:徐寬寶丨責編:朱利琴丨編輯: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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