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是即不受歡迎的(非自願的)與性有關的行為。
李星星陷入過同樣的困惑。
她想不清楚鮑毓明對自己的強暴是不是犯罪,恐懼令她不敢追究。
李星星不是沒反抗過。
鮑毓明反覆告知李星星他們的性行為很正常。李星星表達的拒絕跟恐懼,被鮑毓明置若罔聞。
由於不同媒體運用了不同的化名,其中包括“小可”“蘭兒”“李星星”。我們就統一稱她為李星星。小號週一講過事情經過當性侵被美化成“真愛”,這個世界還會好嗎?
李星星對於鮑毓明的指控態度明確:
被鮑毓明長期性侵。
鮑毓明給他看情色影片。
跟鮑毓明不是男女朋友關係。
鮑毓明要照顧自己,精神控制自己。
而李星星鼓起勇氣的揭發報案,卻被草率地撤案。李星星陷入了無盡的絕望之中。她跳海自殺,被救回。
李星星承受著來自多方的壓力:來自鮑毓明權勢及信息不對等的壓力、警方的無情漠視、他人的眼光質疑。
外部的反覆干擾,正在消磨李星星維權的意志,最大的阻礙來源於警方的不作為。
他們讓李星星複述經過,而每一次對李星星來說都是噩夢重演。
記得在《素媛》裡小女孩被性侵入院,緊接著警察來收集口供。當看到罪犯的畫像,素媛恐懼到閉眼。
對於受害者來說,每一次的回憶,都是酷刑般的煎熬。
而為了確定罪犯,小女孩不得不配合調查,一再指認罪犯的臉
李星星在警局做筆錄的時候不止要複述,警察甚至粗魯地演示鮑毓明的虐打動作。
被警察善意提醒“再管我就沒工作了”。這話讓李星星母女陷入無邊無際的絕望裡。
李星星在煙臺數次報警,都是以敷衍收場。在南京警方介入之後,煙臺警方依然態度懈怠。
不僅警察的粗暴對待,鮑毓明大搖大擺的姿態,更是對李星星的二度傷害。
李星星指責他強暴,他在掰扯李星星跟他在談戀愛。
大言不慚道:對於案件我覺得還是挺坦然的。
鮑毓明巧言令色地開始周旋跟李星星的關係是男女朋友,厚著臉皮接受採訪認為“收養孩子是高素質人群的新思潮”。
可新思潮教你睡14歲未成年人了????
鮑毓明跟李星星在兩人相處上掰扯不清,但目前沒有爭議的是發生性關係之時,女方14歲尚未成年。兩人會在“是否自願”上做最大程度的撕扯。
鮑毓明“恰巧”避開了“未滿14歲發生性關係一律判定為強姦”的深淵,讓他自己的性侵變得複雜化,從法律上難以被界定。
養父養女這樣懸殊的地位差距下,雙方根本就沒有平等談判的餘地,如果養父濫用自己的信用地位,迫使女孩跟自己發生性關係,法律難以界定“強姦”是否能成立。
對戀愛關係死死拽著不撒手,鮑毓明太清楚只要亮出這張底牌,李星星很難自證“非自願”。
鮑毓明掐準了會有人願意相信“受害者有罪”,把鍋直接甩給李星星母女,是她們主動找上自己。
鮑毓明口中的李星星主動找他訴苦,覺得自己是好人。
鮑毓明口中的李母主默認對方可以娶自己女兒。
但是李母說過,是鮑毓明拖延,不肯辦收養手續。
對於色情影片,精神控制一概否認。因為根本沒找到證據。
如果李星星的證詞完全屬實,那麼聯想到鮑毓明在警察局長椅上,能夠貼著剛剛舉報他強姦的李星星坐下。而後還在懺悔書上寫到"給我現在的女兒,和未來的妻子",也是人面獸心本人了。
李星星的事件曝光2天后,“財新”採訪了鮑毓明,同步也出現了一系列“女孩的企圖”,強化李星星是個不完美受害人。
在BBC的紀錄片《印度的女兒》裡,記錄了實施強姦一名主犯的對於強姦的認知,他把男人強姦歸罪於女性的行為。
這些荒謬的受害者有罪論,它們強化著所謂的“貞操理論”,壓迫著受害者不要出聲,不停地給受害人潑髒水。
2018年美國堪薩斯大學做了一次展覽,名叫《被性侵時,你穿什麼衣服》,裡面的服飾形形色色,有t恤,也有比基尼。被害人只是像往常一樣過著自己的日子,沒有主動招惹任何人。
那麼他們到底做錯了什麼呢?
素媛原本可以在雨天徑直跑進校門,或許有一線希望能逃脫噩夢。
可她只是善良,不想讓大叔淋雨。
素媛的好朋友小胖在她被性侵之後,萬分自責,覺得是自己沒有陪著素媛才發生了慘劇。
去年韓國MBC電視臺的節目公開了趙鬥淳的清晰畫像,叫人噁心的是在服刑期間,趙鬥淳從未懺悔過自己的罪行 。
趙鬥淳即將在今年年底刑滿(12年)釋放,縱使韓國60萬民眾聯名不要釋放罪犯,從法律上來說也無可奈何。
罪犯罪犯堂而皇之地掩蓋自己的罪行,在法庭上以“神志不清”逃脫死刑。
而趙鬥淳的老婆袒護他“喝了酒才那樣的”,顛倒黑白。
犯罪的成本低到“只要他坐牢就行了”,可“素媛”以及她的家人,要用一生去消化這件事。
惡人為什麼能逍遙法外?或者是他們狡猾,或者是他們比受害人更懂法。
我不希望李星星的事件有反轉的機會,對性侵害行為絕不姑息!
我不懂鮑毓明一邊說著“目前的輿論把他妖魔化”,一邊又拒絕溝通。倘若這麼身正不怕影子斜,為什麼要在得知記者身份後立即掛斷電話。
我們無意把鮑毓明逼到“慾加之罪何患無詞”的地步,期盼一個公正公開的的審查結果,還受害人以公道。
醫學博士(應激干預方向)隋雙戈做過關於“遭遇性侵孩子”的一些闡述,可能出現極端的行為:成為性從業者 / 自己開始效仿這樣的行為,甚至自殺。
當受害者變相成為了犯罪者,這樣的罪孽循環是否一直在茫茫人海中繼續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