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特別“尋寶案”的判罰
本文作者 倪方六
這篇“梧桐樹下戲鳳凰”頭條號,要聊的一起盜墓案有點特殊,被判刑者心裡頗不服氣。
辯護人的意見是,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犯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證據不足,指控不能成立。
為什麼這樣說呢?到底冤不冤?
這是一起市政排汙工程引發的案件,事發陝西寶雞鳳翔。
鳳翔是一個大有歷史的地方,古稱“雍”,是周秦發祥之地、嬴姓秦人創霸之區。傳秦穆公之女弄玉善於吹簫,引來善於吹簫的華山隱士蕭史,相遇知音,終成眷屬,後二人乘鳳凰飛翔而去。唐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八月,肅宗李亨駐蹕雍縣,借“弄玉吹簫”傳說,取“鳳鳴於岐,翔於雍”祥瑞之意,改雍縣為“鳳翔”。
鳳翔古代遺址很多,地下文物資源豐富。
位於縣城南郊的秦雍城遺址始建於秦德公年間,面積約10.56平方千米,早在1988年就被國務院公佈為第三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雍城遺址由雍城城址區、秦公陵園區和國人墓葬區三部分組成,東西長1萬米,南北寬5千米,已考古出土各種文物3000多件。
2017年2月,鳳翔縣南環路汙水管道工開挖,通過雍城遺址,到6、7月份結束時,破壞了多座古墓。
排汙管坑道寬約4米,深約6米,挖的又寬又深,導致一下古墓被挖出來,有的墓磚裸露,隨葬品殘片散落坑土間。
這讓家住南環路附近的周永平,看到了“發財”的機會。
排汙坑道就在周永平家的門前,每天出進都要經過施工現場。周永平有盜墓前科, 1999年曾因此被判刑2年。看到挖出來的土裡有陶器殘片,周永平頓時上心了,後來他向警方交代,“想弄點錢花。”
於是,周永平打電話給好友張紅星說,“裡面有貨,去找找。”張紅星又打電話給在北京打工時認識的劉軍科和譚普林,決定一起“尋寶”。
白天,周永平有意到工地看熱鬧,實際是觀察被破壞古墓所在,晚上就來坑道內找古墓“尋寶”。
周永平等先後“尋寶”五次。
2017年3月初一天晚上,約12時30分前後,張紅星、周永平、劉軍科、譚普林開始行動。
劉軍科從家裡拿來一把矛,當尋寶的手鏟,乘著黑夜下到坑底,沿著坑壁“尋寶”。怕人發現,對工地情況熟悉的周永平負責望風。
讓他們失望的是,當天夜裡什麼也沒找到。
排汙坑道當時已下了直徑1米多的水泥排汙管,站在排汙管上,打著手電觀察坑壁情況。很快發現了一個空洞。
空洞高、寬1米多,洞前堆著土——這是一座唐朝墓室,用手電往洞裡一照,發現是個“幹坑”。劉軍科和譚普林爬進墓室,用小鏟子撥了幾下,見沒有東西,便退了出來。將洞口填埋掩蓋好後,順著施工隊放在坑道內的梯子上來,散夥回家。
他們沒有放棄,應該是隔了幾天,一天晚上12點前後,他們又來“尋寶”,這天夜裡收穫不小。
張紅星從家裡拿來一把圓頭鐵鍁,四人到達現場後,周永平和譚普林在路上負責望風和吊貨,張紅星與劉軍科下到坑道挖掘。坑道壁上露出來一座唐朝墓洞,張紅星打著手電,劉軍科用鐵鍁挖,僅挖了30公分深便挖出了陶俑殘片。
據張紅星交代,這夜共從墓室裡挖出了2件女僕俑、1件駱駝俑、1件天王俑、1件馬俑。本來還有一件鎮墓獸俑,但譚普林和周永平用繩子往上吊時,不小心摔壞了,看沒什麼價值了,就把鎮墓獸隨手扔了。
第三次是周永平與叫白曉峰的人一起幹的,張紅星、劉軍科和譚普林沒有參與。
一天中午12點,乘工地上沒人,周永平先到了現場,白曉峰隨後騎一輛摩托車來了。從摩托車後備箱內拿出一把平口螺絲刀,倆人站到坑內的管道上,用螺絲刀往坑道壁上戳,尋找瓦當。由於土層太硬,螺絲刀都別彎了,後擔心施工隊來人發現,倆人就走了,也沒找到瓦當。
2017年3月10日凌晨1點左右 ,張紅星、周永平、劉軍科和譚普林來到新挖開的一處坑道里“尋寶”。
此處有一座唐墓,是周永平發現的。他下午4點給張紅星打電話,約好半夜行動。這次譚普林和劉軍科下去,譚普林負責打手電照明,劉軍科用鐵鍁挖,從墓中刨出5件陶俑殘片。
一週後的3月17日凌晨1點,四人又來尋寶。張紅星與譚普林下入坑道下後,見坑壁被破壞的墓室頂塌了下來,用鐵鏟子鏟不動,就回家了。
這樣,張紅星、周永平一夥先後挖到10件陶俑,均放在張紅星家裡。事發後,被鑑定為“文物”,成為定罪依據。
10件文物中,彩繪拱手女立俑1件、彩繪雙髻女立俑1件,被鑑定為國家三級文物;另有彩繪高髻女立俑2件、彩繪鎮墓武士俑1件、彩繪陶鞍馬俑1件、彩繪駱駝俑1件、彩繪陶駱駝俑1件等為一般文物
為了賣個好價錢,周永平將這些殘破陶俑進行了修復,之後才出手。
經劉軍科聯繫,10件文物以22000元的價格賣給了名叫鄧明祥的人。
當時譚普林開著自己的奧拓轎汽車,拉上週永平、張紅星,將10件文物送到鄧明祥家中。鄧明祥問貨從哪裡來的,劉軍科說是他們四人在修路時挖出來的。
鄧明祥一看到他們從箱子裡拿出來幾件陶俑,就知道是老東西,屬於比較常見的唐墓陪葬品。劉軍科問其要不要,鄧明祥當然想要。因品相問題,劉明祥出價不高,每個給2000元。後經討價還價,鄧明祥加了2000元——22000元成交。
但鄧明祥感覺“上當”了,二三天後才發現10件陶俑破損嚴重,被修復過。鄧明祥便打電話找劉軍科,問是怎麼回事,劉軍科沒有隱瞞,承認有壞的。
在聽說警方追繳這批文物後,鄧明祥主動自首。後被判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刑2年,緩刑3年,罰款3000元。
拿到錢後,周永平分得6000元,劉軍科分得5400元,張紅星和譚普林各分得5300元。
為什麼周永平分多?是周永平主動提出的。他當時對張紅星說,他拉關係請施工隊吃飯,要多分點。由於“尋寶”的主意也是他出的,分配時便多拿了400元。
事發後,檢察機關不分主從,起訴書張紅星、周永平、劉軍科、譚普林、白曉峰等5人犯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
2018年12月判決如下——
張紅星被判刑12年,罰款15000元;
譚普林被判刑12年,罰款15000元;
周永平被判刑11年,罰款15000元;
劉軍科被判刑11年,罰款15000元;
白曉峰被判刑3年,緩刑5年,罰款3000元。
這事是在國家保護遺址上發現的,量刑不輕。
但這樣的判罰引起了爭議,對這樣罪名和判罰,張紅星、周永平他們心裡不服,覺得冤,有人戲言“虧大了”。
為此,張紅星、周永平、劉軍科、譚普林、白曉峰分別請了辯護律師。
辯護意見是,他們並沒有盜掘古文化遺址和古墓,這是排汙工程挖掘出來的,才產生了找尋古墓葬裡文物的念頭,並不是故意要盜掘古文化遺址。
雍城遺址上國家嚴禁動土,汙水坑道施工並未經過合法審批,系違法在雍城遺址內施工建設,犯破壞古文化遺址罪的是施工隊。
再者,他們也不知道這是國家文物保護遺址……
但法庭最後並沒有採納律師的辯護觀點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