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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高考終於來了。今天下午,湖南省人民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正式發佈《湖南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這標誌著湖南新高考綜合改革全面啟動,這也是自恢復高考以來我省最全面、最深入、最觸及本質的一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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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方案,我省新高考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中開始實施。和現行高考“3+X”且文理分科(語文、數學、英語+文綜/理綜)不同的是,湖南新高考使用的是“3+1+2”模式,不分文理科

“3+1+2”包括——全國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門;首選科目:物理和歷史2門科目中必選且只選1門;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任選2門。

2021年起,普通高校將依據3門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考科目成績、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學生,即通常所說的“兩依據、一參考”

毫無疑問,高考“一考定終身”的魔咒將正式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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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

《實施方案》提出,新高考改革的第一大任務便是“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

合格性考試的對象為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合格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主要依據。

選擇性考試的對象為報名參加高考的考生,選擇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

其中,“合格性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通用技術、信息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14門科目,考試內容為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標準規定的必修課程的內容;“選擇性考試科目”(簡稱選考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考試內容為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標準規定的相關內容。

在考試安排上,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9門科目合格性考試實行全省統一考試,考試集中安排在高中二年級進行,考試成績終身有效。選擇性考試實行全省統一考試,安排在高考全國統考科目考試結束後進行,考試成績按相關規定計入高考總成績,當年招生錄取時有效。

解讀

這次高考綜合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納入普通高校招生選拔體系,這是國家提出的明確要求。目的是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一門課程,避免發生嚴重偏科,同時也為高校科學選拔人才創造條件。

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

合格性考試成績是高中學生畢業、高職單招錄取的主要依據,也是部分高校綜合評價招生的參考或依據。合格性考試科目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

每年考試一次,安排在高中二年級進行。

選擇性考試成績則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選擇性考試科目由學生根據高校相關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和自身的興趣特長,從中選擇3門參加考試,成績計入考生高考總成績。其中,考生首先應在歷史和物理2門科目中選擇1門作為首選科目,再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選擇2門作為再選科目。選擇性考試每年組織1次,安排在6月份統一高考後一併進行,考試成績當年高考錄取有效。

綜合素質評價,整體反映學生綜合素質能力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參考

為了轉變簡單以高考成績為唯一標準評價學生,《實施方案》提出,積極探索綜合素質考核評價。將學生參與的有關社會實踐活動、志願服務活動、勞動活動等記入綜合素質檔案。從學生進入高中一年級開始,普通高中學校客觀記錄學生在校學習成長過程,整體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形成學生綜合素質檔案,

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參考。

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方面。普通高中學校負責組織開展學生綜合素質寫實記錄工作,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整理遴選的相關信息統一導入全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管理平臺,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按照“誰使用、誰評價”原則,招生高校根據自身特色、人才選拔培養特點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佈

解讀

今後,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2016年,我省制定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對綜合素質評價進行了相關規定,《實施方案》以該文件為基礎,明確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參考。

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其中:

思想品德以學生自我寫實記錄為主要方式,考察重點: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主要記錄志願服務內容、個人獎懲情況等。

學業水平由學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門集中上傳平臺。考察重點: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等。主要記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選修課程內容和學習成績、研究性學習與創新成果等,具有優勢的學科學習情況,學習過程中的突出表現等。

身心健康以學生自我寫實記錄為主要方式,考察重點: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主要記錄學生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的主要結果,日常鍛鍊、體育比賽、運動特長、衛生習慣方面的突出表現,應對困難和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現。

藝術修養以學生自我寫實記錄為主要方式,考察重點: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鑑賞和表現的能力。主要記錄在音樂、美術、舞蹈、文學、戲劇、戲曲、影視、書法、攝影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突出表現。

社會實踐以學生自我寫實記錄為主要方式。考察重點:學生在社會生活中動手操作、體驗經歷等情況。主要記錄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的次數、持續時間,形成的作品、調查報告等。

2018年12月起,全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正式上線,在全省普通高中學校投入使用。全省普通高中學校已於去年12月底組織完成學校、教師和所有普通高中學校2018級高一學生的EEID(湘教雲個人電子身份證)註冊工作,並組織學生上傳綜合素質評價材料,截至目前,已有24萬學生上傳了材料

招生錄取考試科目“3+1+2”“兩依據一參考”模式錄取

《實施方案》提出,改革統一高考招生錄取制度。實行國家統一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結合,普通高校按照“兩依據、一參考”模式進行錄取,即,依據考生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考科目成績,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學生。

具體而言,自2021年起,高考科目由3門全國統考科目和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考科目組成。報考體育類、藝術類專業考生還須參加專業術科考試。

全國統考科目指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科。外語分為英語、日語、俄語、法語、西班牙語、德語6個語種。全國統考科目考試由教育部組織命題,按教育部統一規定的時間,安排在每年6月組織考試。外語科目只考一次,條件成熟後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選考科目則分為首選科目和再選科目。考生根據自身興趣特長和擬報考高校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中,選擇3門作為選考科目。其中,首選科目從物理和歷史2門科目中必選且只選1門,再選科目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任選2門。

在湘招生各普通高校須根據教育部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指引,結合本校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對招生專業提出選考科目要求,並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備案後,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和普通高校按規定及時向社會公佈,一經公佈不得擅自更改。

解讀

考試科目和錄取模式的改變,是此次高考改革的核心內容。

《實施方案》明確了新高考的考試科目構成。從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語文、數學、外語3門全國統一高考科目和3門學業水平選考科目。3門選考科目分為1門首選科目(物理、歷史科目中2選1)和2門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科目中4選2),即“3+1+2”模式。值得考生特別關注的是,報考普通高校時,其選考科目須符合擬報考高校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

計分方式,全國統考科目及首選科目為原始分再選科目實行賦分

實行新高考後,

考生高考總成績由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選考科目成績組成,滿分為750分。根據《實施方案》,語文、數學和外語三門全國統考科目卷面總分各為150分,考試卷面原始分直接計入考生高考總成績。

而選考科目成績中,物理、歷史2門首選科目的考試卷面總分各為100分,考試卷面原始分直接計入考生高考總成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的考試卷面總分各為100分,按照等級賦分規則,考試卷面原始分轉換成等級分數後計入考生高考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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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公平公正,《實施方案》還提出,建立再選科目託底保障機制。當再選科目中某科目考試人數少於保障基數時,以保障基數為準,從高到低進行等級賦分。保障基數按照國家相關學科人才培養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確定。等級賦分具體辦法由省教育廳另行制定。

解讀

等級賦分是新高考改革中頗受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是改革的難點。之所以要將物理和歷史列為首選和必選科目,是因為其分別是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的基礎性學科,因此新高考將物理和歷史作為必選科目之一,符合國家選才的目標導向,也符合高校人才培養規律。

另外,要對再選科目實行等級賦分,其原因在於,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四個科目中自主選擇兩個科目,會出現考試科目不同、試題難度不同、考生群體不同,各科目的原始成績不再具有可比性,自然也不能直接相加。因此,需要將不同科目的原始成績以等級呈現、並按一定的規則進行轉換賦分,也就是把按原始成績計算的“絕對分”轉換為按等級排名計算的“位次分”,保持考生每個考試科目的原始成績排名順序不變,才能較好地解決不同選考科目之間成績可比性和可加性的問題,確保成績轉換的公平公正。

我省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結合我省考生總量大的特點,特意優化選考科目中再選科目的考試賦分辦法,使不同科目間的考試成績可比,同時保持每門再選考試科目內學生成績排名順序不變,確保公平公正。

錄取批次,2021年起高考合併錄取批次物理、歷史分類投檔

根據《實施方案》,新高考錄取方式也會有較大變化。2021年合併錄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同時,按照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列招生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錄取。普通類專業依據考生高考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體育類、藝術類專業依據考生高考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及相應的術科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解讀

和現在按文理科兩類分列計劃、分開投檔錄取不同。新高考由於不分文理科,高校在確定招生計劃時,將按物理科目組合和歷史科目組合兩個類別分別編制;

在確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時,將按物理科目組合和歷史科目組合兩個類別分別劃定;在錄取時,也將按照選物理的考生和選歷史的考生分兩個序列分別排名、錄取。

錄取時,也不再按現在分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職專科批等分批次投檔,自2021年起,合併錄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只分為提前批和非提前批招生兩批次。提前批主要安排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招生專業;非提前批安排所有普通本專科招生專業。

志願填報, “院校專業組”模式,分段填報

從2021年起,考生填報普通高校招生志願將採用“院校專業組”模式,將志願填報的基本單位由現在的“院校”調整為“院校專業組”。招生院校根據不同專業的人才培養需要和選考科目要求設置相應的院校專業組。一所高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一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同一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的科目要求須相同。

具體操作時,根據實際參考人數的一定比例,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分三段填報志願和錄取。高考總分位於第一段的考生先填報志願,隨即投檔錄取;剩餘計劃重新公佈,未被錄取的第一段考生與第二段考生一起填報志願後,再進行投檔錄取。以此類推。第三段志願填報和錄取後,如仍有院校專業未完成計劃的,實行徵集志願。

解讀

新高考實施後,我省仍主要採用平行志願投檔模式,考生可以填報多個院校專業組志願。在填報志願時,考生根據本人的選考科目,對照高校提出的科目要求,填報一個或多個相應的院校專業組志願。實行“院校專業組”的志願設置,滿足了招生院校不同專業或學科的個性化選才要求,保障了高校招生自主權。也保證了考生的充分選擇權,構建了高校科學選才和學生個性發展的銜接機制。

實行不分批次、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可以使每段考生選報高校的定位更加合理,填報志願更有針對性,可以有效降低考生志願填報風險。例如,高考總成績位於第一段的某考生,如果在第一段錄取時落選,還可以參與第二段的志願填報和錄取,增加了錄取機會。

分類考試招生,2020年分類考試招生成為高職院校招生主渠道

《實施方案》提出,結合國家職業教育改革的實施,進一步改革完善我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高職院校(含高等專科學校,下同)單獨招生政策,穩健推動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本科考試招生相對分開,構建符合高等職業教育培養規律和特點的人才選拔模式,力爭2020年使分類考試招生成為高職院校招生主渠道。

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主要安排在春季組織實施,通過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統一高考,實現學生的合理分流。建立技能型人才選拔的考試評價體系,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和選拔制度,文化素質考試科目可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要充分體現職業技能、通用技術等內容。

解讀

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是高職院校招生的主要形式,是與普通高考相對分開的。我省根據實際建立了以高職(專科)單獨招生為主、輔以五年制大專、對口升學的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體系。

實行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將高職院校的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既有利於高職院校按照職業教育的規律選拔和培養技能型人才,同時也有利於一部分學生儘早地選擇適合自己的職業教育,從而減輕高考的備考負擔。

本文轉自三湘都市報,記者黃京,版權歸屬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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