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說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期了!仔細一想,不對,實際沒延期

4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2020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稅總函〔2020〕73號),對5月份各稅種的納稅申報期限進行了明確,通知明確"對於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5月22日。"

文件同時明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

稅務局說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期了!仔細一想,不對,實際沒延期

很多人認為5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和2、3、4月一樣,都是因為疫情原因而進行了延期。實際上不是這樣的,因為今年"五一節"放假5天,按照徵管法的規定,申報納稅期限內有法定節假日的,要按法定節假日的天數進行順延。按照正常申報納稅期限為15日,要順延5個工作日,去除週末,理應順延到5月22日。

這個文件的申報納稅期限延期其實並沒有真正延期,而且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在2019年12月20日發佈的《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明確2020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稅總辦函〔2019〕449號)中就已經明確了5月份的申報納稅期限:"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5月22日。"

稅務局說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期了!仔細一想,不對,實際沒延期

所以,稅務總局這個發文內容有點應景疫情,其實還不如直接說,按"稅總辦函〔2019〕449號"規定執行,既能反映出中國疫情控制得力,又能反映出稅務局執法嚴格。沒必要再單獨發一個如此描述的文件,差評!


稅務局說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期了!仔細一想,不對,實際沒延期


細數受疫情影響而順延申報納稅期限的其實就只有2、3、4三個月,稅總辦函〔2019〕449號規定:

"二、2月15日為星期六,2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17日。

三、3月15日為星期日,3月申報納稅期限順至3月16日。

四、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4月申報納稅期限順至4月20日。"

由於疫情影響,實際2月份的申報期延期到2月28日,順延了12天;3月份的申報期限延期到3月23日,順延了8天;4月份申報納稅期限由4月20日延長至4月24日,順延了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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