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新華社雙雙發聲:全世界只有中國房子有公攤面積!

買過房子的人都知道,實際使用面積會比建築面積少很多,而這差別的部分就是公攤!最近,央媒、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國新聞網、光明網等媒體跟進報道相關話題。

人民日報、新華社雙雙發聲:全世界只有中國房子有公攤面積!

中國新聞網刊文報道

人民日報、新華社雙雙發聲:全世界只有中國房子有公攤面積!

光明網刊文報道

這些文章清晰的指出:公攤面積問題積弊已久,越漲越多的公攤面積實質上已經侵佔百姓的利益,也損傷了市場經濟的公平與公正。

人民日報官微發文

人民日報、新華社雙雙發聲:全世界只有中國房子有公攤面積!

新華社、新華每日電訊一同發文

人民日報、新華社雙雙發聲:全世界只有中國房子有公攤面積!

人民日報、新華社雙雙發聲:全世界只有中國房子有公攤面積!

文章指出,公攤面積缺少標準、管理混亂,不僅會讓消費者在購房時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來要支出物業費、取暖費等更多成本。

與此同時,題為《買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這麼坑的“公攤面積”到底怎麼來的?》等文章在網絡熱傳,激起了很多網民共鳴!

人民日報、新華社雙雙發聲:全世界只有中國房子有公攤面積!

這是不是政策出臺前的試水

小編不知道

小編只知道公攤問題

困擾我們多年

更有甚者,公攤達到50%的房子都有!100平米的房子,購房者只能用到48平米。換句話說,明明買的是大三居,可最後卻成了單身公寓,令人啼笑皆非。


據悉,目前現行的商品房

購房合同上有3種計價方式,即

按建築面積計算

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

按套(單元)計算

在實際操作中,房屋買賣

基本上採用建築面積計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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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盤買房,售樓小姐通常會主動介紹所售房屋的公攤比例。一般多層住宅的公攤面積約在10%-16%左右,高層住宅公攤已達到17%-30%。

公攤到底咋算?

所謂公攤面積,官方解釋一大堆

簡單來說,就是整個大樓的公共區域加起來

分攤到每戶頭上分別是多少面積

國內每個地區對於公攤怎麼算

規則還不一樣,有時候

甚至每個樓盤的規則都不一樣

這些,都可能算為公攤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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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公攤面積“吃掉”房子

公攤到底有多坑?

現有的法律法規

並沒有對公攤係數設定上限

某房地產開發商李先生表示,即使不算公攤面積,只按套內面積銷售,房子的總房款也不會因此而降低。現在開發商計算每套房的房價,往往是計算包括共有部分建築、公建配套等所有成本後,加上一定利潤再除以所有可售房屋的建築面積,計算出建築面積均價,然後定出每套房的總價。

如果取消公攤面積,開發商仍然可以總成本加利潤再除以可售房屋的套內面積,計算出套內面積均價,再定出每套房總價。

無論採用哪種方法

每套房房價總價是一樣的

取消公攤有沒有可能?

——有無可能取消公攤?

隨著房屋精裝修政策乃至未來房地產稅的出臺,都會面臨按哪種面積收費的問題。既然公攤缺少標準、管理混亂,未來購房時,是否有可能只看套內實際使用面積呢?

其實早在2002年,重慶就以地方法規的形式,首次對商品房的計價方式做出規定:商品房現售和預售,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權證應當載明共用部位及設施。

近幾年,為回應民眾訴求,廣州、北京等地也開始出現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探索。

西安交通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楊東朗認為:

對公攤面積的計算和管理,其實是很簡單的問題,在政策和技術上都能做到,但問題就在於交易的信息是否透明,開發商是否願意公開具體的公攤內容、是否有虛報公攤面積的嫌疑。

建議取消公攤,按照實際使用面積來計算房價,這樣購房者能更清楚明白。

北京大學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主任樓建波說:

一套房子的總價是固定的,如果按照套內面積來算,那麼每平米的單價必然會有所提高。其實無論按哪種方式,最關鍵的是把標準制定清楚,能讓人看得明白。

建議在現有購房方式下,給開發商或代理銷售中介一項強制義務,即向購房者明示“到底分攤了哪些面積”。

停車位到底算不算公攤面積

要是算?為什麼還要花錢買車位?

再拿小區裡電梯廣告來說

每年小區電梯廣告的收益

都不是小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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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電梯、樓道、門廳的一些廣告位,也是業主所有,前期開發商或後期物業公司接管後出售廣告位謀利,難道不應該向業主交錢嗎?”

在某廣告交易平臺上,社區的廣告位置五花八門。社區出入口、電梯間、電梯門口、社區燈箱、社區戶外、停車場、停車場道閘、單元門禁機屏、樓房牆體等都可設置廣告位或廣告屏,通過投放廣告賺錢。

記者注意到,不同城市的不同廣告位置價格差異很大,而一線城市則多在千元起算。例如,北京中高檔社區出入口動感燈箱報價為6000元;北京道閘起落杆媒體位則報價1800元,要求30框起投,最短髮布週期一月。

一箇中型的高端社區,如果把廣告的收入反饋給業主,業主實際繳納的物業費其實可以減少50%。

來源:綜合新華社、中國消費者報、江瀚視野觀察等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73條規定

小區電梯也屬於公攤面積

為業主所共有

那這收益為啥業主從來沒有?

對於公攤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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