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法院:借力調解撥心絃 辦案也要蒙太奇

抗擊疫情形勢持續向好,蒲城法院速裁審判庭調解化解了一起長達八年之久的買賣化肥欠款糾紛,辦案法官巧妙借力人民調解員,變換調解環境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楊東和李奇是同村村民,2012年李奇從楊東處購買化肥欠了4000多元一直沒給,後來兩家又因為承包地糾紛而矛盾進一步加深。今年1月楊東起訴索要化肥款,庭審中李奇堅決否認楊東所持欠條是本人書寫,楊東也態度堅決當庭申請筆跡鑑定。庭審後的調解中,雙方更是劍拔弩張,毫不退讓,讓法官深切感受到了雙方的多年積怨。

蒲城法院:借力調解撥心絃 辦案也要蒙太奇

本案爭議標的只有區區4000餘元,而雙方積怨已深,若簡單地移送筆跡鑑定,不論結果如何,一筆額外支出的鑑定費用也會平添雙方的宿怨。經過庭審,法官敏銳地感覺到,欠條的真假並不難分辨,只是在“法庭”這個莊嚴的場所,很少有人有勇氣承認自己在說謊,而法官辦案的選擇首先在於化解矛盾糾紛,對於虛假陳述者的司法懲戒,當然是必須堅持的嚴肅態度,但卻不是人民法官辦案的初衷。

法官隨即聯繫到原、被告所在村的一名兼任人民陪審員的村幹部,說明情況後委託陪審員為雙方調解一次。雖然第二天下午陪審員就打來電話說自己調解了一天也還是沒有調解成功,但法官在對陪審員的努力表示感謝的同時,還是提出希望陪審員第二天再組織一次調解。第二天下午,陪審員打來電話說雙方已經達成協議和解並且李奇已經將案款履行完畢,案件隨即以撤訴方式結案。

案子有難易,爭議有大小,但往往小矛盾裡隱藏有大糾紛。本案中承辦法官瞭解到案件當事人執意打官司原因在於“出氣”,即使法官在法庭上充分釋法明理,當事人出於面子、積怨,不會化干戈為玉帛,但經熟知他們糾紛的其他組織或個人,換在村落庭院裡開展調解,往往會有出其不意的效果。該案就是法官和社會調解力量相互協作,得以“案結事了”的成功範例。

蒲城法院:借力調解撥心絃 辦案也要蒙太奇

蒲城法院積極探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注重充分發揮鎮村基層調解組織和特邀調解員的作用,依靠和有效調動基層調解力量,合力排查和化解矛盾糾紛,協作聯動,全力將矛盾消化在基層,化解在萌芽,持續構建分調裁審的“無縫隙對接,一體化運行”工作格局。

(編者注:文中涉及當事人姓名均為化名。)

來源:蒲城縣人民法院 編輯: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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