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四川木裡森林火災的30名遇難者獲得了首筆賠付,來自中國人保財險“惠農保”自然災害公眾責任險的180萬元。而就在不久前,3月中下旬發生的山西沁源大火也收到了來自人保財險的600萬元預付賠款。
近期的森林火災不斷,災後賠償也在陸續進行中。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梳理了我國山林火災涉及的保險種類、特徵以及賠付情況,發現我國涉及山火的保險在保費釐定、損失認定、政府引導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問題。
中國山林火災保險多由政府主導
在中國,山林火災涉及的主要保險種類為森林保險、自然災害公眾責任險和農村住房保險。這三種保險都是“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政策保險,但不同的是,它們被保對象分別是森林、人和房產。
2006年,自然災害工作責任保率先推出。2009年,政策性森林保險啟動試點工作。此後,這類政策性保險在不斷推進,保費補貼力度不斷加大,經營規模也在不斷擴大。這在一定程度上,為居民提供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保障,減輕因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
涉及山火的保險中,農房保險賠付偏低
但是,現行山火賠償保險在設計和運行上還存在一些共性問題。如保費釐定是否科學,損失認定的標準是否模糊、政府引導力度是否規範等等。
以森林保險為例,雖然《中央財政森林保險保費補貼試點方案》指出,“保險費率應綜合保險責任、林木多年平均損失情況、地區風險水平等多種因素科學釐定。”但是實際上,各地區的保險方案都是由地方政府出面與保險公司談判,制定大範圍的地區通用費率,僅有商品林和公益林的差別。這種情況下,保險金額會徘徊在200至800元/畝之間,保險費率則在1%至8%之間。保險金額指保險公司賠償的最高額度,保險費率則是賠付金額和購買保險費用之間的比例。
在損失認定方面,我國的認定標準不甚明確,容易引起理賠爭議糾紛。為避免類似紛爭,2014年,四川省從單純以“樹木死亡”為標準的災損認定,轉為以災害實際受損情況為依據的賠付機制。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區的森林保險還設定了免賠率和起賠點。在受損面積的受損程度較低的情況下,不予以賠付。《我國政策性森林保險運行效果分析與思考》提到,山東省泰安市的森林保險承保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在公益林保險條款中明確規定,每次事故都有一定的免賠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