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公司之爭
大公司or小公司本來就是一個模糊的泛概念,非精準表達。廣泛流傳於洗腦式的營銷大軍當中。尤其以某安為首,我是曠世大公司,大道不能倒。
其實我們仔細去研究,會發現一個邏輯漏洞,不能自洽,什麼叫大公司?
- 歷史更悠久的嗎?
- 註冊資本更高的嗎?
- 市場佔有更大的嗎?
- 所有制形式趨於國有的嗎?
- 產品定價更貴的嗎?
- 產品質量(責任)更好的嗎?
- 營業網點更多的嗎?
不管是《公司法》還是《保險法》都沒有大和小這個概念,同類型營運性質的公司,受到同種行政監管。不管你大和小,一視同仁,沒有例外,市場經濟時代,只有
市場的競爭 和 市場的秩序 的差別。如果非要找出保險公司的不同,只能是所有制形式的不同。我國所有保險公司分為以下四種所有形式。
所有制形式
01
純國有,純國有保險公司只有四家。
①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太平、財政部持股100%;
②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簡稱中國人壽,國務院持股100%;
③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人保,財政部持股60.84%;
④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簡稱中國信保,是國有政策性保險公司,財政部持股26.37%。
02
純外資,純外資保險公司只有一家
美國友邦,因建國前友邦在上海已有營業點,建國後,友邦恢復營業,故友邦是我國唯一的外商獨資保險公司。2008年受金融危機影響,美國友邦賣給了香港,美國友邦不復存在,現在的友邦即香港友邦。
03
中外合資
中外合資公司非常的眾多,比如中美大都會,中意人壽,中英人壽,瑞泰人壽,工銀安盛,中荷人壽,恆大人壽,等等……
這些公司可能少有人聽過,但是實力個個都很強,中美大都會是上海聯合投資集團和美國大都會的合資,上海聯投是國資,旗下有上海銀行,東方航空等,美國大都會則是聯邦政府的保險提供商。
- 中意人壽的中方股東是中國石油,
- 中英人壽的中方股東是中糧集團,
- 瑞泰人壽的中方股東是國電集團,
- 銀行系保險公司,如中銀三星人壽,中國銀行和韓國三星保險的合資,
- 工銀安盛人壽,中國工商銀行和法國安盛集團的合資。
- 地產系保險公司,如恆大人壽,恆大集團和新加坡大東方人壽的合資,等等……
04
民營
民營保險公司非常眾多,分為兩種類型,民營上市和民營非上市。
- 民營上市公司:如平安保險,太平洋保險,新華保險等等……
- 民營非上市公司:如泰康人壽,富德生命人壽,百年人壽,三峽人壽等等……
05
經營理念
保險公司之間的差別到底在哪裡呢?解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得搞清楚另外一個問題,什麼是市場?如何立足於市場?市場經濟時代,只有【
激烈市場競爭】與【有序市場秩序】兩個要素構成。- 市場競爭
要想立足於市場,必須要有足夠的市場佔有率,加大市場佔有,是每一個公司生存之道,市場佔有越大,則利潤空間越大。
不同所有制類型的公司在市場佔有上,經營思路就不太一樣了。
純國有背景的保險公司,市場佔有適中,屬於穩健型發展,品牌定價適中,服務也適中,重視輿論,在意社會價值。
中外合資 的保險公司,市場佔有率較少,但市場佔有額並不低,注重銷售流程,注重銷售合規,注重中高端市場,銷售人員平均素質高於行業平均水平
民營上市公司,市場佔有最大,銷售發展野蠻,客戶及銷售人員雙邊拔毛,品牌溢價較大,畢竟要為股東創造更大的利益
民營非上市公司,普遍成立較晚,市場佔有較小,為擴大市場佔有,敢於讓利(價格戰),同質化產品綜合性價比更高。
- 市場秩序
保險是社會經濟的助推器和穩定器,宏觀上都肩負著很重的社會價值,我國對於保險行業的監管尤其嚴格。
《保險法》對於保險公司的成立條件,保險公司運營規則,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保險理賠時效,都作了明確的法律規定。
保險公司必須定時定期公佈相關償付能力信息,這些信息在銀保監委官方網站都能查到。就保險權利而言,買哪一家保險公司的產品並沒有顯著區別。符合理賠範圍的,必然會得到賠付。保險公司的賠付原則是,不怕賠,不惜賠,不錯賠。
從綜合服務來講,歷史更悠久的保險公司,市場佔比更大的保險公司相對更優,公司化運作在時間的檢驗下更為成熟。工作流程更為順暢,同一個理賠案件,在小公司有可能因為工作的流程的不順暢卡兩天,而在大公司不存在這種情況。案情越複雜的理賠事件,差別越明顯,所以建議保險產品綜合配置,取各家保險公司之所長。
06
總結
拿保險公司大小說事的人,遠離他,保險公司的性質與能否得到賠付沒有半毛錢關係。保險合同才是投被保人權利之根本,能否得到賠付保險合同寫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特別在意服務不差錢的可以選擇“大公司”,特別在意槓桿的差錢的選擇“小公司”,建議保險綜合配置,各取所長。
來源:公號-風險經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