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亭禁毒宣傳#有關毒品的法律規定:吸毒、販毒……

禁毒蜀黍提示您:

一、毒品的危害:

1.損害身心健康:吸毒會對身體器官造成損傷,誘發一系列身體疾病,同時也會產生身體依賴性,一旦毒癮無法得到滿足,便會產生自殘、自殺等現象。

2.破壞陽光生活:吸食毒品會導致吸食者出現幻覺,使吸食者變得性格乖張、精神萎靡,吸食毒品的人生,就只剩下吸毒和找毒,摧毀正常的陽光生活。

3.危害社會發展:吸食者為了吸食毒品,甚至會以販養吸,以各種形式來誘騙他人染上毒癮,尤其是對辨識能力弱的未成年人,在社會中形成惡性循環。

二、有關毒品的法律規定:

1.吸食毒品是違法的。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吸毒是一種違法行為,凡是吸食、注射毒品的,公安機關將對其進行拘留或罰款。

2. 刑法規定。販賣毒品的,無論數量多少,只要年滿十四周歲就構成販賣毒品罪。

3. 幫助他人販賣毒品的。無論是否以盈利為目的,也不論販賣的數量多少,均構成販賣毒品罪。

4. 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場所的。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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