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縣法院“無接觸”執行 7名農民工喜得工資款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張波 張亞林 通訊員 侯傑

4月14日上午,輝縣市法院執行局一次執結7起涉農民工工資案件,7位農民工高興地從執行法官朱新昌手中領走了54618元工資款。這是輝縣法院運用線上平臺,通過“無接觸”執行成功的又一案例。

輝縣法院“無接觸”執行 7名農民工喜得工資款

王某某等7人受張某某僱傭,在輝縣市某小區二標段工程中從事打灰工作。工程結束後,張某某共欠王某某等7人工資款54618元。2019年9月20日,王某某等7人將張某某起訴至輝縣市法院。

2019年12月6日,這7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局立即啟動了涉農民工工資執行預案,優先執行,展開查控。但系統反饋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案件承辦人朱新昌多次電話聯繫被執行人張某某,督促其立即履行法律義務。張某某雖表示願意配合法院工作,但又稱無能力履行而遲遲不見行動。

隨之而來的新冠疫情,並未使得案件停滯不前,輝縣法院執行局決定進行“無接觸”執行。快速將被執行人張某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依據法律規定,充分運用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張某某享有到期債權的第三人輝縣市某小區的工程款54618元予以扣留並提取,該案案款全部執行到位。

4月14日,7位農民工順利拿到了血汗錢,輝縣市法院執行局依法、公正、及時、高效的執行,保障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更為今後的執行協作提供了又一執行模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