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內容為部分公告內容

福建省

202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

工作任務

省級“三支一扶”計劃招募約600名高校畢業生,主要安排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範圍的縣(市、區)的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招募指標繼續向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扶貧崗位傾斜。安排一定數量的專項崗位,面向省內院校臺灣籍高校畢業生招募。

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為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本專科全日制高校畢業生),並具備以下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服從分配,志願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遵紀守法,敬業奉獻,作風正派;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二)學習成績良好,具備服務崗位相應的專業知識。

(三)往屆高校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5週歲(即在1995年7月31日後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週歲(即在1992年7月31日後出生),應屆高校畢業生無此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保證兩年服務期內能正常履職。如不能保證兩年服務期的完整性,期滿考核將評定為不合格,不享受期滿考核合格人員的優惠政策。

(五)報名人員須在8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研究生放寬至12月31日),支教崗位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若未獲得畢業資格和相應證書,將取消“三支一扶”計劃派遣資格。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派遣服務單位所在地生源的畢業生、退役大學生士兵、殘疾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


組織招募程序

(一)崗位徵集發佈。各有關市、縣(區)“三支一扶”辦,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按照《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於開展2020年省級“三支一扶”計劃崗位徵集工作的通知》(閩畢支〔2020〕6號)完成崗位徵集。省“三支一扶”辦綜合各地崗位徵集、“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日常管理服務、期滿就業跟蹤服務和相關政策待遇落實等情況確定招募崗位並適時向社會發布。

(二)組織報名(5月11日至5月20日)

1.報名時間:5月11日8:00至5月20日17:00。

2.報名方式:符合招募對象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公共服務網查詢招募崗位信息,選擇合適的崗位報名,逾期無法報名。


期滿政策

(二)期滿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後自主擇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前無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內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各類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落戶、升學等方面可同等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相關政策。

2.在全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安排當年招錄計劃數10%的職位,定向招錄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退役士兵。

3.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報考省、設區市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5分。承擔“三支一扶”計劃招募任務的縣(市、區),在開展事業單位招聘時應根據當年期滿人員數量拿出一定比例的崗位,採取“專門崗位”或“專項招聘”方式,面向“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招聘。對於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我省鄉(鎮)事業單位編制內新增工作人員時可以直接聘用,在原服務單位直接聘用的不再約定試用期。

4.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條件,在服務期滿後三年內報考省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對於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至服務期滿。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可免試入讀我省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

5.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有就業意願的,由服務地縣(市、區)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服務。有創業意願的,及時納入當地“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等,有針對性地提供創業公共服務,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6.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或進入國有企業就業的,其服務期間計算工齡,支教服務期間計算教齡,其參加工作時間按其到基層報到之日起算。

來源鏈接:http://220.160.52.58/fjbys/zxgzdt/20200413/25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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