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憑藉一部手機,就從銀行裡盜竊了30萬元…

在飛來橫財面前你能經受住考驗嗎?

如果有一個機會只需要在手機上動動手指頭,就能從銀行裡盜竊30萬出來你是會堅決控制住自己不去觸碰,還是會抱有僥倖心理地想要試一試?

她憑藉一部手機,就從銀行裡盜竊了30萬元…

案發:利用銀行APP漏洞 放款30萬元

2018年8月27日

張某梅與四川樂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仙鶴觀分理處簽訂貸款金額30萬元的個人借款合同等資料,以其房產作為貸款抵押物,並下載“四川農信”APP。

她憑藉一部手機,就從銀行裡盜竊了30萬元…

2019年6月18日,張某梅全額償還貸款30萬元。

2019年6月19日,張某梅拿回了貸款抵押的房產登記證書,隨後將該房產賣給他人。

當日,張某梅操作“四川農信”APP時發現賬戶上依然有30萬元可用餘額,遂於同日及次日凌晨陸續通過“四川農信”APP自助放款的方式將30萬元放入了自己的賬戶,參與網絡彩票賭博,並全數輸完。

在此期間,經銀行工作人員多次電話催收張某梅歸還30萬元資金無果。

抓捕:案犯欲乘高鐵離開 在酒店被抓獲

2019年6月24日

張某梅在未告知銀行工作人員的情況下,準備乘高鐵離開樂至,在酒店被樂至縣公安局民警抓獲。

一審判決: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樂至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梅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張某梅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其親屬賠償被害單位部分損失並取得諒解,可以酌定從輕處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張某梅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三萬元。

二、責令被告人張某梅賠償被害單位損失九萬元。

被告人張某梅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判決:改判為有期徒刑三年

她憑藉一部手機,就從銀行裡盜竊了30萬元…


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判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張某梅的親屬在二審期間退賠了被害單位全部損失並取得諒解,依法對其量刑予以改判。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判決如下:

一、撤銷四川省樂至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一、二項,即一、被告人張某梅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三萬元。二、責令被告人張某梅賠償被害單位損失九萬元。

二、被告人張某梅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三萬元。

資陽中院發出司法建議書

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研究認為,“四川農信”APP自助放款系統存在漏洞,為避免集體財產遭受損失,法院承辦法官專程到樂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負責人座談,並依法發出司法建議書,要求銀行加強對“四川農信”APP系統的管理,杜絕再次發生類似事件。

她憑藉一部手機,就從銀行裡盜竊了30萬元…

她憑藉一部手機,就從銀行裡盜竊了30萬元…

農商銀行回覆司法建議書

在收到司法建議書後,四川樂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對法院提出建議表示感謝,並表示將持續加強對員工案防意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杜絕同類事件的發生。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千萬不要動心思,切勿抱僥倖心理,因一時貪念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等到被抓時才後悔莫及。

來源:資陽中院

供稿:唐 健

編輯:史梓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