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需要構建科學的公司治理結構

來自:前線客戶端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需要構建科學的公司治理結構

現在國有企業大部分還是國有獨股的公司,未來純國有或純民營的單一所有制的企業,會越來越少,混合所有的企業會越來越多。實踐證明,混合所有的股份制經濟是各類所有制經濟中發展最快、最有活力的一種經濟形式。好多企業裡面既有國有股,又有集體股,又有員工個人股,上市公司還有社會股,是混合所有的。實踐證明,混合所有制經濟發揮生物學上講的雜交優勢,把各類所有制的優越性集中在一起,從而成為國民經濟中最有活力的經濟形式。
目前,大部分國有企業還是以國有獨股的形式存在,應通過混改,吸收民間資本進入,包括外資入股,逐步使國有企業發展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在股權多元化的基礎上,建立規範的公司制,並建立科學的公司治理結構,股東會、董事會和經營層三者之間形成既相互制衡又相互協調的科學的治理結構,才能保證中國的企業同國外的跨國公司一樣,具有一個集中、高效、靈活的管理體制和可以迅速集聚分解的股權組合形式,建立起成熟的現代企業制度,才能適應經濟全球化的需要,不斷提高國際競爭力。
國資委發文,提出在國有企業實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國有控股的比例不低於34%就可以了,員工持股不高於總股本的10%,這個規定很好地體現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精神。允許相對控股,在股權結構上形成相互制衡局面,為民營經濟進入國有企業打消了顧慮。


經驗表明,一個混合所有的股份制公司要想辦好,至少應該有三個以上股東,兩個小股東的股權之和必須大於大股東的比例,這樣才能形成制衡機制,避免大股東侵犯小股東的權益。國有股不低於34%,其他股東聯合起來,就可以否決大股東的意見,形成一個民主的、公正的決策機制,這是辦好企業的基本前提。
作者:鄭新立

編輯:梁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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