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的狠,《金鎖記》一個小女孩如何變成連自己孩子都吃的魔鬼

張愛玲的小說《金鎖記》1943年11月發表在上海《雜誌》期刊上,一發表就引起了轟動。傅雷先生忍不住發文章稱讚道:"您的小說是寫在針尖、刀尖和舌尖上的,犀利,爽亮,細碎,嘈切。您一出發即踏上巔峰、一出手即成經典。向您致敬!"而多年以後,夏志清從張愛玲的好友宋淇那裡得到兩本香港盜版的《流言》和《傳奇》,讀了《金鎖記》之後,為之叫好,他說,據我看來,這是中國從古以來最偉大的中篇小說。我不得不琢磨,為什麼,為什麼有極高造詣及鑑賞力,並且從不隨便夸人的傅雷和夏志清先生面對著《金鎖記》一個說"一出手就是經典",另一個說"最偉大的中篇小說",這是為什麼?他們為什麼能給予張愛玲如此高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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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鎖記》究竟不尋常在那裡?雖說研究這篇小說的文章多了去了,說什麼的都有,從各種層面進行分析和評價的文學評論家不乏大有人在,但我看來看去都沒有一篇點到我心裡隱隱約約的那個"穴"。直到有一天聽到止庵在《大家書齋》節目中對沈星說,有些作家是說這世界好話的,有些作家不是,說不是的還得說的深,說得深不一定說得狠,但狠的一定得說得深。張愛玲就是這種說得又深又狠的作家。(注:不是原話,大意如此)我覺得這話說到點上了。


據張愛玲弟弟張子靜在《我的姐姐張愛玲》一書中介紹,《金鎖記》小說脫胎於李鴻章次子李經述家中的事。故事中的七巧是李經述的二兒媳婦。我不竟瞎想,這個故事若是落在如今這些編劇的手裡,會編出什麼樣的三十集電視劇呢?我想大概會是這樣吧:江南某一小鎮賣麻油的麻油西施七巧被嫁入一豪門,這本來是件讓小鎮女孩羨慕嫉妒恨的事,但是一打聽才知道,這家豪門公子是一殘疾人。七巧自己也是不願意的,但無奈唯一的親人哥哥貪財,為得一筆嫁妝,他才顧不上妹妹將來是否幸福呢。


七巧嫁入豪門後,自然是被婆家全家人不待見。除了要伺候如殭屍般的丈夫,還要強裝笑臉四處逢迎,連僕人都瞧不起她。雖說在婆家不愁吃穿,可沒有一分錢是真正屬於她的。想起來她真是失敗啊,要錢錢沒有,要愛情愛情在何方?如果日子就這樣過下去也就算了,可她偏偏與小叔子發生了戀情。小叔子年輕健壯活鮮鮮的身體與殘疾丈夫的"死肉"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小叔子與她的苟且終於被發現,小叔子離家出走。


看在七巧已有身孕的面子上,沒有被休妻,但她從此更沒有好日子過。她整日以淚洗面,忍辱負重把孩子生下並且養大。多年以後,小叔子功成名就,榮歸故里,七巧以為苦日子熬到了頭,可是小叔子早已娶妻生子,早把她拋到了腦後。七巧絕望,在一個雷雨交加的夜晚,衝出家門,投河自盡……。或者像話劇《雷雨》似的,被雷劈死了?故事大概就八九不離十地這樣進展吧,不會有懸念的。這類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映,層出不盡,要多少就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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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故事到了張愛玲手裡,就全然變了樣。人生的悲劇怎麼可能就是那樣的簡單和膚淺?人這一輩子若是都能這樣轟轟烈烈地生生死死那就不叫做悲劇了。在張愛玲的筆下七巧可沒有這樣幸運,為情壯麗的,如英雄般地死去?不,決不,彆著急,張愛玲有足夠地筆墨和耐心把七巧這樣一個普通小販人家女孩一點點地變成連自己孩子都"吃"的魔鬼!


七巧本來也沒有什麼野心的,不過想著嫁給肉鋪的朝祿或者哪個裁縫的兒子就行,為他生孩子,時間長了,對她有點真心……。但是她哥哥為了錢把她嫁進了門不當戶不對的"大戶人家",她的命運從此改變。她有錢了嗎?沒有,至少在沒有分家之前她沒有自己可以支配的錢。嫁了人,那有愛情嗎?當然也沒有。以為會有的都沒有,倒是收穫了全家上上下下,連僕人都包括在內的瞧不起。


說來也是,家裡大奶奶三奶奶都是公侯小姐出身,要不是為了殘疾的公子,像她這樣粗鄙人家的的女孩怎能進他家的門!他們歧視她的出身,歧視她的教養,歧視她沒陪嫁,總之怎麼都看著她不順眼就對了。不過七巧也不是省油的燈,別人的歧視好歹也是藏在心裡,這種大戶人家也不可能對她大呼小叫,可七巧尖酸刻薄撒潑打混的招數可是說來就來,從不掩飾的。憑著一副扁平而尖利的喉嚨四面割著人,像剃刀七巧不甘心整天陪著伺候著半死不活的殘疾丈夫,她心裡喜歡上了小叔子,年輕的三少爺。雖說三少爺也是個花花公子,但他玩歸玩,卻不願意招惹家裡人,他心裡明白,知道自己一時興致過了,難得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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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要錢沒錢,要情沒有情地過了十多年,家裡老太太過世了,老公也走了,姜家也就撒了架,分家分了財產,帶著兩個孩子自己單過,七巧好歹這才有了可以支配錢財的權利。可她的心裡還是不爽,這可是她用十幾年的青春幸福作抵押換來的呀。她死守著,覺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打她財產的算盤,都想算計她,甚至是她自己的孩子。還沒等到孩子長大,三少爺,季澤倒是先找來了。一開始七巧還是高興的,他畢竟還是她心裡愛過的人。聽著季澤胡編的謊言,七巧即使心裡明白他是假的,裝的,七巧還是低著頭,沐浴在光輝裡,細細的音樂,細細的喜悅……。此刻她甚至以為自己嫁到姜家來不是為了錢,就是為了要遇見季澤,與他相愛。但是七巧畢竟是七巧,她還是要試探季澤對她是否真心。真心?當然不是了!張愛玲筆下可沒有這樣美麗的童話。七巧一下子看穿了他是來騙她錢的用心。小說裡是這樣寫的:


七巧雖是笑吟吟的,嘴裡發乾,上嘴唇黏在牙仁上,放不下來。她端起蓋碗來吸了一口茶,舐了舐嘴唇,突然把臉一沉,跳起身來,將手裡的扇子向季澤頭上滴溜溜擲過去,季澤向左偏了一偏,那團扇敲在他肩膀上,打翻了玻璃杯,酸梅湯淋淋漓漓濺了他一身。七巧罵道:"你要我賣了田去買你的房子?你要我賣田?錢一經你的手,還有得說麼?你哄我──你拿那樣的話來哄我──你拿我當傻子──"她隔著一張桌子探身過去打他,然而她被潘媽下死勁抱住了。潘媽叫喚起來,祥雲等人都奔了來,七手八腳按住了她,七嘴八舌求告著。七巧一頭掙扎,一頭叱喝著,然而她的一顆心直往下墜──她很明白她這舉動太蠢──太蠢──她在這兒丟人出醜。

……

季澤走了。丫頭老媽子也給七巧罵跑了。酸梅湯沿著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遲遲的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長,這寂寂的一剎那。七巧扶著頭站著倏地掉轉身來上樓去,提著裙子,性急慌忙,跌跌蹌蹌,不住的撞到那陰暗的綠粉牆上,佛青襖子上沾了大塊的淡色的灰。她要在樓上的窗戶裡再看他一眼。無論如何,她從前愛過他。她的愛給了她無窮的痛苦。單只是這一點,就使她值得留戀。多少回了,為了要按捺她自己,她迸得全身的筋骨與牙根都酸楚了。今天完全是她的錯。他不是個好人,她又不是不知道。她要他,就得裝糊塗,就得容忍他的壞。她為什麼要戳穿他?人生在世,還不就是那麼一回事?歸根究底,什麼是真的?什麼是假的?

……


七巧眼前彷彿掛了冰冷的珍珠簾,一陣熱風來了,把那簾子緊緊貼在她臉上,風去了,又把簾子吸了回去,氣還沒透過來,風又來了,沒頭沒臉包住她──一陣涼一陣熱,她只是流著眼淚。


這一段寫得太好了,這個故事到這可以說是寫到了高潮,那怕就在此結束也不乏是一很好的作品了。但是張愛玲是太瞭解"大戶人家"的人情冷暖了,她怎肯就此罷休?她把鋒頭一轉,寫到,過了秋天又是冬天,七巧幾乎和現實失去了接觸。雖然她還是和以前一樣的使性子,打丫頭,換廚子,但她總有些失魂落魄的。她變了,就在她對愛情完全失去希望的時候,她便更緊地牢牢抓住錢。她把錢當武器,收拾她周圍的人,把兒女緊緊地拴在自己的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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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讓兒子上學,(後來雖然為了和姜家人較勁,倒也改了主意,但兒子自己已經不願意了)她親自教兒子抽鴉片;知道兒子去逛妓院才慌忙給他娶媳婦。她自己沒得到過愛情,便見不得別人相愛。生怕兒子的心被媳婦勾去,當面背後羞辱兒媳婦,直到把她逼死算完;她自己的親侄子和自己不過才十二歲,還是孩子的女兒玩,她也認定侄子是打女兒的主意想霸佔她的財產。她怕女兒一雙大腳跑得遠管不住,竟也下令讓女兒裹小腳!儘管那時社會上早已不時興裹腳,而且女兒早已過了那年齡。她對女兒說,男人……,碰都碰不得,誰不想要你的錢!事實上,即使想娶女兒的男人有錢,不要她的錢,她也不舒服,她饒不了女兒,因為她見不得任何人比她幸福,哪怕自己的女兒也不行!最後她費勁心機,一步步毀掉了女兒那依稀可見的幸福,讓人毛骨聳然。


張愛玲最狠的一招是,七巧的兒子長白,女兒長安對母親的無理作為並不反抗,(至少表面上)。長白是可著勁兒在母親面前裝奴才,背後就去嫖妓,捧角當票友,胡亂瞎混;而長安呢,她把母親有意無意地斷送她的幸福,比如迫使她離開她喜歡的學校,離開她喜歡的人,她都把它當成人生的一個"美麗而蒼涼的手勢"而淡然處之。所謂讓人慾哭無淚的悲劇就是悲在此處,如同魯迅的《阿Q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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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巧一生與人為敵,到頭來又如何呢?最後張愛玲寫到:七巧似睡非睡橫在煙鋪上。三十年來她戴著黃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殺了幾個人,沒死的也送了半條命。她知道她兒子女兒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孃家的人恨她。她摸索著腕上的翠玉鐲子,徐徐將那鐲子順著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她自己也不能相信她年輕的時候有過滾圓的胳膊。就連出了嫁之後幾年,鐲子裡也只塞得進一條洋縐手帕。十八九歲做姑娘的時候,高高挽起了大鑲大滾的藍夏布衫袖,露出一雙雪白的手腕,上街買菜去。喜歡她的有肉店裡的朝祿,她哥哥的結拜弟兄丁玉根,張少泉,還有沈裁縫的兒子。喜歡她,也許只是喜歡跟她開開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們之中的一個,往後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對她有點真心。七巧挪了挪頭底下的荷葉邊小洋枕,湊上臉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淚她就懶怠去揩拭,由它掛在腮上,漸漸自己幹了。


都說張愛玲的文筆很有鏡頭感,此話不錯,因為讀到這,大概每個人都會不有自主地看見那玉鐲子在七巧幹枯的手臂向上滑動……,不竟又一次毛骨聳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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