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重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通知

各鎮(區)、縣各部委辦局:

當前疫情形勢仍處於嚴峻複雜的關鍵時期,隨著“五一”小長假臨近,為切實做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徹底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現將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要求重申如下:

一、嚴格執行負面清單規定要求,在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未出臺新的規定前,負面清單所列的行業(場所、門店等)不得營業。

二、不得舉辦婚慶、生日宴等大型宴會;全縣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帶頭不舉辦大型宴會,紅事延辦、白事簡辦。

三、動員勸導全社會不參加大型宴會等聚集性活動;全縣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帶頭不參加大型宴會,不參與聚集性活動、不出入人員密集型公共場所。到公共場所按要求佩戴口罩,自覺接受掃碼、測溫等工作。

四、全縣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得出市,如因公或特殊情況外出嚴格執行批准程序。科級以下人員外出須向本單位分管領導報批;科級以上人員外出須向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報批;單位主要負責人須經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同意後方可外出。

五、全縣中小學學生、教職員工不得出市,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外出嚴格執行批准程序。學生外出必須向班主任履行外出報批程序,由班主任向學校主要負責同志報備。教職員工外出必須經所在學校主要負責同志同意後方可外出。

六、全縣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如從境外和中高風險地區返回後,第一時間向社區、單位報告,按規定做好隔離工作。如接觸到擅自來寶返寶的境外及中高風險地區人員,第一時間向社區和單位報告。

七、嚴格執行其他疫情防控規定要求。

所有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認真貫徹執行,做到令行禁止,充分發揮黨員幹部在重大事件中履職盡責、擔當作為的模範作用。全縣紀檢監察組織、組織部門、指揮部執法監督組等相關職能部門“五一”期間將開展明察暗訪,發現違反規定者依法依紀從嚴從快處理。

寶應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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