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保險資金、養老金等可以依法投資債轉股投資計劃

  央廣網北京5月6日消息(記者馬文靜)6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債轉股投資計劃可以依法申請登記成為債轉股標的公司股東,保險資金、養老金等可以依法投資債轉股投資計劃。

  《通知》指出,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應當遵守成本可算、風險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則,誠實守信、勤勉盡職地履行職責,按照約定條件和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投資者支付收益、不保證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投資者自擔投資風險並獲得收益。

  資金募集方面,《通知》表示,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應當通過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債轉股投資計劃,並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合格投資者需具備與債轉股投資計劃相適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並具有四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是家庭金融淨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8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60萬元的自然人,以及最近1年末淨資產不低於2000萬元的法人單位。合格投資者投資單隻債轉股投資計劃的金額不低於300萬元。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等各類市場化債轉股實施機構,可以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資金、合法籌集或管理的專項用於市場化債轉股的資金投資債轉股投資計劃。保險資金、養老金等可以依法投資債轉股投資計劃。

  投資者可以通過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以及中國銀保監會認可的其他場所和方式,向合格投資者轉讓其持有的債轉股投資計劃份額,並按規定辦理持有人份額變更登記。轉讓後,持有債轉股投資計劃份額的合格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200人。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拆分債轉股投資計劃份額等方式,變相突破合格投資者標準或200人的人數限制。

  投資運作方面,債轉股投資計劃可以投資單筆市場化債轉股資產,也可以採用資產組合方式進行投資。資產組合投資中,市場化債轉股資產原則上不低於債轉股投資計劃淨資產的60%。債轉股投資計劃可以投資的其他資產包括合同約定的存款(包括大額存單)、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等。此外,債轉股投資計劃應當為封閉式產品,自產品成立日至終止日期間,投資者不得進行認購或者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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