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推薦丨農民合作社有哪些扶持政策?農業農村部答政協委員提案

頭條推薦丨農民合作社有哪些扶持政策?農業農村部答政協委員提案

頭條推薦丨農民合作社有哪些扶持政策?農業農村部答政協委員提案

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0863號(農業水利類81號)提案答覆的函

劉延雲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提案收悉。經商財政部,現答覆如下。

當前我國農民合作社快速發展,截至2019年5月底,全國依法登記的農民合作社達到221.5萬家,輻射帶動全國近一半的農戶。農民合作社已經成為重要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現代農業建設的中堅力量,在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推動鄉村振興、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促進農民增收致富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突出。但正如您所提到的,農民合作社的發展還存在內部管理不夠規範、成員素質有待提高等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強指導服務,促進其持續健康發展。

一、關於規範農民合作社內部管理

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農民合作社事業發展,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五中全會和十九大,多箇中央一號文件,都對農民合作社發展提出了明確要求。農業農村部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農民合作社規範發展的指導服務。一是配合全國人大完成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修訂,修訂後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對農民合作社組織機構設置、運行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等作出了具體規定。20個省份出臺了地方性法規。二是制定了農民合作社示範章程和農民合作社聯合社示範章程,為農民合作社內部管理提供規範參考。各地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輔導員隊伍,為農民合作社提供全方位服務。三是推介典型案例,2019年6月,農業農村部印發《關於推介全國農民合作社典型案例的通知》,重點關注農民合作社在黨建引領、產業振興、品牌創建、服務小農戶等方面的有效做法,突出農民合作社與成員之間的利益紐帶,在各地推薦的基礎上遴選確定了糧食規模經營類、農產品加工銷售類等9類24個農民合作社典型案例。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大指導服務農民合作社工作力度,健全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管理制度,提升農民合作社整體素質,引導農民合作社規範發展。

二、關於加大人才培訓力度

農業農村部注重對農民合作社的人才培訓,培訓對象包括農民合作社領辦人和輔導員,培訓內容涵蓋了政策法規、合作理念、規範化建設、市場營銷、品牌創建等。2018年—2019年,農業農村部共舉辦12期農民合作社帶頭人培訓班,培訓近1300人次,2019年進一步加大了貧困地區農民合作社帶頭人培訓力度。培訓班注重在農民合作社財務管理、章程修訂、新法學習等方面的培訓與宣傳,通過專題培訓引導農民合作社帶頭人自主規範、逐步規範,重點培育農民合作社成員生產能力和營銷能力,提高農民合作社理事長的市場意識和發展能力,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廣泛開展培訓,2018年共計培訓約6512萬人次,進一步提升了農民合作社的整體素質,實現農民合作社規範發展。

在引導企業適度參與培訓方面,農業農村部注重組織社會力量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與中國中化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糧有限公司、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簽署了推進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合作框架協議,細化實施方案,共同推進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我部在農民合作社培訓班中,積極引入中郵集團、中化集團等的師資和企業資源,與農民合作社帶頭人進行對接,邀請企業家到班分享經驗,幫助農民合作社帶頭人樹立品牌意識。

下一步,我部將繼續加大對農民合作社人才培訓力度,繼續舉辦國家示範社帶頭人專題培訓班,提升農民合作社整體素質,提高農業經營管理水平。

三、關於加大財政扶持力度

中央財政採取系列措施,推動農民合作社發展。

一是專項支持。2018年,中央財政繼續通過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安排14億元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重點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規範、帶動力強的國家農民合作社示範社及農民合作社聯合社,適當兼顧貧困地區省級農民合作社示範社,發展綠色生態農業,開展標準化生產、專業化服務,突出農產品初加工、產品包裝、倉儲物流設施建設運營、市場營銷等關鍵環節,積極發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業務合作,進一步提升農民合作社管理能力、市場競爭能力和服務帶動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為著力解決農民合作社等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主體“融資難”“融資貴”問題,2016年以來,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大力推進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建設,成立國家農業信貸擔保聯盟有限責任公司,推動組建省級農業信貸擔保公司,逐步向市縣、基層延伸分支機構、開展實質性運營。服務對象聚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主體。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建立以來,累計新增擔保項目32萬個,新增擔保額1144.2億元,其中,2018年累計新增擔保19.19萬個,新增擔保額640.6億元;2018年底在保項目21.27萬個,在保餘額684.7億元。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建設逐步從機構組建全面轉入業務拓展的關鍵時期,通過為農業貸款提供信用擔保和風險補償,有效克服農業貸款無抵押、成本高、風險大的問題。

三是推動財政支農項目與農民合作社有效對接。近年來,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了《關於支持農民合作組織發展促進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創新的意見》和《關於支持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促進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鼓勵各地將符合條件的財政涉農項目交由農民合作組織承擔,財政補助農民合作組織形成的資產和由農民合作組織承擔實施項目形成的資產,由農民合作組織依法佔有和使用,並平均量化到農民合作組織成員賬戶。鼓勵符合條件的項目移交農民合作組織管護,建立健全支農項目資產運營和管護機制。

四是加大農民合作社稅收優惠力度。國家出臺了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增值稅方面。一是對農民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二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產品,可按一定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三是對農民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農藥、農機,免徵增值稅;四是納稅人提供經營性服務年銷售額不足500萬元的,屬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3%徵收率繳納增值稅,農民合作社如果符合條件,可以按規定使用相關政策。企業所得稅方面。企業從事農產品的種植、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等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2019年1月9日,國家出臺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措施,大幅放寬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並加大所得稅優惠力度。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100萬元到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25%、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使實際稅負分別降至5%和10%。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和相關企業均可按規定享受農業項目減免稅和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減免政策。印花稅方面。2008年財政部會同稅務總局印發《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其中規定對農民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中央財政將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相關稅收政策。

對於您提出的“加大財政扶持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建議,財政部認為在現有政策中已有體現。下一步,中央財政將進一步支持農民合作社做優做強,鼓勵農民合作社創新發展。

感謝您對“三農”工作的關心,希望繼續對農業農村部工作予以支持。

農業農村部

2019年8月26日


來源:農業農村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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