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488年,有一個叫做何喬的刑部尚書寫了一封奏疏,奏疏中只提及了一件事,那就是勸皇帝不要再讓錦衣衛到處捉拿人,因為這樣會“驚駭黎庶之心,實非德政”。
何喬所說的能讓百姓們驚駭的東西,就是明朝的錦衣衛和東廠,也俗稱“廠衛”。這不是一個正規的衙門,嚴格來說,廠衛就是皇帝的私人法庭,可以繞過朝廷的法度,直接決定任何人的生死。
在明朝之前,沒有任何一個皇帝擁有這麼一個組織,當朱元璋登基後,劃定了六部,制定了律法,還成立了一個“錦衣衛”。從朝廷規制上來說,刑部是日常主管刑罰的衙門,遇到重要的案件和犯人,還會由大理寺和都察院參與進來,組成最高規格的“三法司會審”。
不論是從哪個方面來看,明朝的律法制度都是相當完善的,但朱元璋成立了“錦衣衛”後,就嚴重的打破了律法衙門的平衡,甚至大大削弱了朝廷的威信。
朱元璋用“錦衣衛”進行刺探工作,很多大臣的私下行為,他想了解,但是沒有渠道,而錦衣衛就充當了他在民間的耳目,只要是朱元璋認為有問題的官員,就可以讓錦衣衛直接捉拿,刑部根本無權過問。
錦衣衛的存在,讓官場民間人人自危,也讓皇帝和大臣之間產生隔閡,更讓律法的地位很尷尬,本來是你皇帝本人制定的《大明律》,但你卻把它當成了阻礙,直接繞了過去,你讓其他人怎麼能老實的遵紀守法呢?
朱元璋一方面把功臣以及礙眼的人都收拾的差不多了,另一方面,他也看出了錦衣衛的負面影響,在洪武二十年,朱元璋親自宣佈,取消錦衣衛,並且以後不準再恢復。
朱元璋金口玉言,給錦衣衛判處了死刑,但是對於後面的皇帝來說,卻是捨不得拋棄這樣一個寶貝的,朱棣登基後,馬上就恢復了錦衣衛,潘多拉的魔盒一打開,就不是那麼容易再關上的。
任何人只要一進了錦衣衛的詔獄,幾乎就已經是生還無望了,不但沒有求生的念頭,反而每天祈禱的,就是快點死去。
明朝能從詔獄中生還出來的,只有寥寥幾人,其中有兩個人,記載下了他們的經歷。 在《獄中雜記》這本書中,作者說了這麼一件事,自己被關進詔獄一百多天,身受了一套全刑,所謂的全刑,在錦衣衛的口中,又叫做“五毒刑”,經過這一套全刑後,全身會血肉潰爛,再用鹽水沸湯,潑在傷口之上。
詔獄的牆壁,都特意修建的非常厚實,不論犯人如何哀叫,也不會驚動外面的人,家屬每天給犯人送的吃食,只能給到十分之一,最幸福的時候,就是詔獄囚滿,會被轉移到刑部的牢房裡。 明朝皇帝掌握著這樣一個人間地獄,從朱棣開始,一直延續了二百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