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法官一通電話 一個案件一週結

“吳法官!您好!上週接到您的電話後,我便四處借錢。現在我已經把錢打到法院賬戶了,請不要把我上‘黑名單’了!”身在外地的被執行人施某在電話裡說道。接到電話後,吳法官立即對法院賬戶的到賬信息進行了查詢。在確認案款到賬後,吳法官便及時向申請執行人李某發放了案款並結案。從立案到結案,僅一週時間。

2016年9月,施某將其承包的木門安裝業務交給了李某,按件計酬。工程結束後,雙方經結算,施某尚欠李某工資款16000元,施某當場出具欠條交由李某收執。嗣後,因多次催討未果,李某遂將施某訴至法院。案經樅陽縣人民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後因施某遲遲未將調解協議付諸行動,李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樅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吳法官及時向施某發出執行通知、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與此同時,吳法官展開了網絡查控工作,但均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考慮到該案執行標的較小,吳法官遂打通了被執行人施某的手機,告知:李某申請執行施某勞務合同糾紛案件已立案執行,現敦促施某主動履行;如施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樅陽縣人民法院將依法採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接到電話後,施某因擔心自己會被法院納入“黑名單”,便開始向親戚朋友們借錢,在湊足案款後,便立即匯入法院賬戶,隨後及時與吳法官聯繫。這便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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