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註冊、取消資質許可,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證書真成廢紙了嗎?

證書價值考查,報培訓班,購買資料,苦讀備考,每個想考取消防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都在按這個流程有序進行,夢想著考完證拿到高收入。但201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意見》的通知下發,規定取消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許可,有營業執照就可以開展營業活動。這也就是意味著開辦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不再需要消防工程師了,隨即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註冊消防工程師業務管理系統暫停資質許可登記和消防工程師註冊申請功能,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政府網站也暫停進行改造升級,這打破了很多人的美夢。社會真的不再需要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了嗎?付出這麼多,我還要不要考?關注我,我來解答。

停止註冊、取消資質許可,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證書真成廢紙了嗎?

一、取消資質許可情理之中

2015年5月12日,國家首次提出了“放管服”改革概念,隨後職能部門實施各種便民措施。拿我們最熟悉的舉例:以前開個公司需要租賃合同,申請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組織機構代碼辦理,一些特殊行業職能部門為方便監管或攬權而設立的各種前置審批的辦理,印章刻制及備案,整個流程非常繁瑣。記得之前我在參加公考有一道題目是某企業為辦理各種證件和手續而專聘兩名職工,辦了幾個月,跑壞了兩臺桑塔納,雖說有點誇張,但反應了一定的社會問題。但現在不一樣了,五證合一實施後,也不用再到處跑了,基本上在行政大廳就可以全部完成。

新的時代需要適應新時代的思想,這就必須摒除老舊辦法。消防關乎著人們的生命安全,理所當然也要改革,也需要新的體制。降低門檻,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行業競爭與服務,杜絕壟斷,是當今急需解決的問題。但取消資質許可並不是不監管,《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意見》提出要堅持放管並重、寬進嚴管的原則與實施辦法。

二、取消資質許可 但應符合從業件

《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意見》在簡政放權方面提出取消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許可,取消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機構資質許可制度,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後即可開展經營活動。重點是後面還有一句“消防部門制定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和服務標準、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引導加強行業自律、規範從業行為,加強監督抽查,依法懲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嚴重違法違規的實行行業退出、永久禁入或者責令停止使用、營業。”這就有了後面的應急管理部印發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應急[2019]88號)文件,文件裡重新規定了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需要配備相應的註冊消防工程師數量。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註冊消防工程師業務信息管理系統也重新發布公告,告知系統更新後將恢復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登記功能。


所以大家要放心備考,消防工程師是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必備條件和技術水平重要的衡量標準,如果消防工程由普通人來負責,那工程質量如何保證,人民消防安全從何談起。

三、註冊消防工程師繼續執行註冊執業

《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意見》印發後,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註冊消防工程師業務信息管理系統於2019年7月29日停止註冊。

2019年8月29日新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確定下來後,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註冊消防工程師業務管理系統公佈註冊消防工程師註冊申請功能將在新規下功能完善後重新開放。

四、註冊消防工程師的價值影響

政策影響價值,社會需求量和供應量影響價格。

(一) 政策

2012年9月27日,《關於印發註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及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規定了註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範圍,確定了註冊消防工程師的社會地位。

2014年2月3日,《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29號。規定滿足申請臨時一級資質條件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可在規定實施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臨時有效期為兩年,期滿後可申請相應的正式資質。

2016年1月14日,《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36號修訂。

2016年7月25日,公安部發布“公安部關於《註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草案送審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2017年3月16日,《註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43號)發佈。

2017年9月18日,公消〔2017〕272號:關於貫徹實施《註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的通知,發佈,要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不得超過2019年10月1日,實際上是對公安部第129號令臨時資質有效期做了延長。

2018年10月9日,公安消防部隊移交應急管理部。

2019年3月3日,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關於貫徹實施《註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的通知出臺,明確了註冊消防工程師的社會地位和社會價值。

201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意見》的通知,取消了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前置審批,放寬了准入門檻。

2019年7月19日,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發佈《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將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分為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滅火器維修、消防安全評估等三類,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不再劃分級別,不同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於註冊消防工程師人數需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註冊消防工程師人數較公安部第129號令有所下降。

2019年7月29日,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註冊消防工程師業務信息管理系統停止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登記與註冊消防工程師註冊功能。

2019年8月29日,“應急管理部關於印發《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的通知”,最終規定了在新政策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包括了應配備的註冊消防工程師的人數。人數較徵求意見稿有所下降。

2019年9月5日,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註冊消防工程師業務信息管理系統公佈根據新規調整業務系統後開放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登記與註冊消防工程師註冊功能。

2019年12月14日,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政府網站改造升級,下線至2020年1月10日。

從上述政策變動來看,註冊消防工程師地位沒有動搖,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就必須要配備註冊消防工程師,註冊消防工程師仍然註冊執業。

(二) 需求

從政策上來看每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所需要的消防工程師人數有所下降,但門檻的降低,必定會有大量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成立並湧入到社會,隨之而來的就是註冊消防工程師需要量攀升。就像大眾創新提出後,創辦公司門檻降低出現了大量開辦公司的現象,想必有很多朋友也在用住宅地址做工商登記的吧,可在之前是不行的哦。

在需求問題上一升一降,個人認為整體來說需求量應該變化不大,但我們還得試目以待。

我們做為消防工程資格考試的考生,學習的心不能變,我們要始終堅信不疑對於知識,答案永遠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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