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縣這些地方擬徵收土地,快看看有你家嗎?


莘縣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

莘徵公告〔2020〕6號

為提供莘縣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莘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擬徵收土地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地塊1位置範圍:莘縣莘亭街道境內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莘亭街道蔣莊村民委員會

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2位置範圍:莘縣東魯街道境內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東魯街道喬廟村、土樓村民委員會

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3位置範圍:莘縣古云鎮境內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古云鎮崔莊村民委員會

用途:工業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覆》(魯政字[2015]286號)公佈的莘縣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徵地共涉及2個區片,其中,I級區片每畝補償6萬元,III級區片每畝補償5萬元。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聊城市徵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56號)規定執行。居民住宅、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築設施按照莘縣莘亭街道辦事處、東魯街道辦事處、古云鎮政府與產權人簽訂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予以補償。

被徵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莘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莘縣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擬於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2日由莘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莘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莘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繫人:陶守全

聯繫電話:13606357418

莘縣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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