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貪吃惹的禍

一個多次偷菜的人,被台州市路橋區法院判了刑。

  路橋涼溪村的陳某反映,今年2月底,自家菜園的芥菜被偷了40來株,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也沒有報警。可想不到,3月初自家另一塊菜園的芥菜又被偷了一片,也有40多株。眼看著芥菜馬上能拿到市場上去賣了,誰知被偷了一次又一次。

  丟菜的可不止他一人。路橋湖濱路的金某反映,自家菜園的芥菜被人掰了一大片;路橋樑家村的童某反映,自己種的芥菜全被偷光了;黃岩藥山村的許某反映,自家地裡種的芥菜被偷走了200多斤……

  偷菜人很快被找出來了。嫌疑人王某每天回家,都會經過一大片菜園。2月開始,正是芥菜最嫩、最好吃的時節,而王某又愛吃芥菜,於是,他趁著夜深人靜,對路邊的芥菜下手了。偷幾株也罷,他非要把電瓶車裝得滿滿的,偷一次也罷,卻偏偏欲罷不能,隔三差五地換著菜園去偷。王某歸案後悔不當初:“都是貪吃惹的禍!”

  法院審理後認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已構成盜竊罪。考慮到王某自願認罪認罰,並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諒解,故依法判處其拘役3個月,並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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