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消息,陝西銀保監局近日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西安高陵陽光村鎮銀行因開辦及出借異地同業賬戶、違規劃轉資金、內控管理不到位,被罰款96萬元;責任人武文忠被禁止五年從事銀行業工作。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如下: 分享到: 關鍵字: 村鎮銀行 高陵區 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