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訂正病例與病亡數:有利防疫決策,更是尊重每個生命

【綜合訊】17日,湖北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就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確診病例死亡數訂正情況進行了通報。通報稱,截至4月16日24時,確診病例核增325例,累計確診病例數訂正為50333例;確診病例的死亡病例核增1290例,累計確診病例的死亡數訂正為3869例。

武漢訂正新冠肺炎確診與死亡病例數 為何會出現數據差異?

新華社報道,出現以上數據差異的原因:一是疫情早期病人激增,導致醫療資源擠兌,收治能力嚴重不足,有些患者沒有入院治療,在家中病亡。二是在救治高峰期,醫院超負荷運轉,醫務人員忙於救治,客觀上存在遲報、漏報和誤報現象。三是由於收治患者的定點醫療機構快速增加,既有部屬、省屬、市屬和區屬醫院,也有企業、民營醫院和方艙醫院等,少數醫療機構未能及時與大疫情網對接、報送信息。四是有些死亡病例信息登記不全,存在重報、誤報情況。

當日,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負責人接受採訪,回答了有關問題。

一、為什麼要對武漢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確診病例死亡數進行訂正?

答: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在中國發生的傳播速度最快、感染範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武漢市作為全國疫情防控決戰決勝的主戰場,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在湖北省委、省政府具體指揮下,採取最全面、最嚴格、最徹底的防控措施,目前疫情傳播已基本阻斷,離漢通道已解除管控,為全面詳細開展疫情數據核查訂正工作創造了有利條件。對涉及確診、死亡等疫情信息,均應及時報告,並公開透明、實事求是予以發佈。疫情早期,由於收治能力不足、少數醫療機構未能及時與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對接,醫院超負荷運轉,醫務人員忙於救治,客觀上存在遲報、漏報、誤報現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條第四款“公佈傳染病疫情信息應當及時、準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全面”,《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統計資料不完整或者存在明顯錯誤的,應當由統計調查對象依法予以補充或者改正”,《人口死亡信息登記管理規範(試行)》第十四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數據訂正制度”、第十五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數據比對校核與補報制度”等規定,須對全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確診病例死亡數予以訂正。

二、武漢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確診病例死亡數訂正工作是如何開展的?

答:武漢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高度重視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確診病例死亡數的訂正工作,本著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對逝者負責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主動進行訂正。2020年3月下旬,專門成立涉疫大數據與流行病學調查組,從市衛健、疾控、公安、民政、司法、統計等部門抽調專人、組建專班,線上充分利用市疫情防控大數據信息系統、市殯葬信息系統、市醫政醫管新冠肺炎信息系統和市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系統,對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死亡病例進行線上比對、去重、補全;線下按照全覆蓋、無遺漏要求,對所有涉疫地點數據進行全採集,包括髮熱門診、醫院、方艙、隔離點、涉疫社區,以及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門管轄的監所、養老機構等特殊場所,對所有病例個人信息全採集,通過醫療機構、街道社區、基層派出所、患者所在單位及家屬,逐人排查核對,確保每一個病例準確無誤,每一個數據客觀真實。

三、武漢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訂正後,數據有什麼變化?

答:截至4月16日24時,原對外公佈武漢市確診病例為50008例,因部分患者曾跨區就診、到多家醫院就診,導致重複報卡的217例應核減;因遲報漏報未及時公佈的既往病例542例應核增,實際累計確診病例應訂正為50333例。

四、武漢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死亡數訂正後,數據有什麼變化?

答:截至4月16日24時,原對外公佈武漢市確診死亡病例為2579例,其中重複報卡的確診病例、不是新冠肺炎的其他病例共164例應核減;未住院死亡未能上報疾控信息系統,以及部分醫療機構遲報漏報的確診病例共1454例應核增,實際累計確診病例死亡數應訂正為3869例。

五、對武漢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確診病例死亡數進行訂正有什麼重要意義?

答: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人民群眾最基本的需求和最普遍的願望。疫情數據的背後是群眾的生命和健康,也是政府的公信力。及時訂正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確診病例死亡數,不僅有利於維護好人民群眾權益,有利於疫情防控科學決策,同時也是對社會關切的回應,更是對每一個生命的尊重。

武漢訂正病例與病亡數:有利防疫決策,更是尊重每個生命

4月4日,湖北省暨武漢市悼念新冠肺炎疫情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活動在位於長江北岸的漢口江灘一元廣場舉行,哀悼隊伍靜靜佇立在江邊,集體默哀。圖為民眾在江漢關大樓前肅立默哀。圖片來源:中新社

港媒:“哀悼日”凸顯中國對個體價值的尊重

香港中通社此前曾刊文稱,4月4日清明節,北京天安門廣場的五星紅旗徐徐升起又下降半旗。這一天,是官方為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舉行的全國性哀悼日。官方啟動對新冠疫情中逝者的正式哀悼,再次體現了對生命尊嚴及個體價值的尊重。

“哀悼日”發展歷史可謂是一部國家精神成長史。1990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便明確規定:“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下半旗誌哀。”以下半旗哀悼的形式表達對平民個體生命的尊重,首次在法律上得到了肯定。2008年5月19日,舉國為汶川地震中的逝者哀悼,是內地首次為平民設立哀悼日。此後,為重大不幸事件或自然災害中的逝者設哀悼日成為慣例。

從國旗法中明確對平民的哀悼,到2008年第一個平民哀悼日,再到平民哀悼日成為慣例,體現了中國對於生命尊嚴理解的變化,也體現了個體價值在這片土地上的不斷提升。

如果說,2008年首次設立平民哀悼日是“尊重個體價值”在整個社會的啟蒙,那麼如今,這種“以人為本”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成為社會的底色。自今年疫情以來,“災難幷不是死了兩萬人這樣一件事,而是死了一個人這件事,發生了兩萬次”(北野武評“311地震”語),“時代一粒灰,個人一座山”等語句被反覆引用,說明這一理念在內地的民眾基礎。

這樣的社會底色也深刻地改變著中國的社會經濟面貌。過去十多年,創新創業成為中國經濟的新動能,個人創造力和企業家精神得到空前的發揚,正是基於尊重個體價值的思想土壤。公益組織、社會團體也不斷壯大。而這些力量在戰“疫”中發揮了出人意料的作用,成為“官方抗疫”之外的重要補充。

再次設立哀悼日,是對人、對個體價值尊重的又一次強調。事實上,這場尚未結束的疫情不啻是對中國社會個體價值意識的再次喚醒與肯定,也喚醒人們反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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