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破獲一起誘騙未成年少女賣淫的惡性案件

​青少年是一個很特殊的時期

多的是衝動、激情

總是想要擺脫父母的束縛

奔向外面自由自在的世界

然而,外面的花花世界

真的像你想象的那樣美好嗎

四川破獲一起誘騙未成年少女賣淫的惡性案件

四川破獲一起誘騙未成年少女賣淫的惡性案件

近期,四川省巴中市平昌縣公安局網安大隊經過縝密偵查,破獲了一起專門在網上誘騙未成年少女繼而組織賣淫的惡性案件。該案件成功解救未成年少女8名,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

苦尋失聯少女,發現幕後黑手

2020年7月2日早,一名男士慌慌張張地來到平昌縣公安局,聲稱自己年僅13歲的女兒小張(化名)自6月起與家人失去聯繫,下落不明,請求警方協助查找。

13歲的少女正是上學的年齡,怎麼會無緣無故長時間失去聯繫?離家的這段時間她身在何處?和誰在一起?以什麼手段謀生?接警後,一連串的問號縈繞在辦案民警心頭。

據調查,小張前不久剛和家裡人發生了矛盾,而且十分厭學,一門心思想著到大城市打工掙錢。孩子是被拐賣還是單純的離家出走?

經過民警不分晝夜的調查,發現這名離家出走的花季少女小張,是被張某和楊某兩人誘騙,經成都到了上海。

四川破獲一起誘騙未成年少女賣淫的惡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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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平昌警方遠赴上海,在上海警方的協助下,最終將小張帶回平昌的家,送回父母的身邊。

民警順藤摸瓜,背後卻是暗藏兇險

小張為什麼會離家出走?上海沒有她的親戚朋友,路程還特別遠,年僅13歲,也沒有身份證,她是怎麼去的?一連串的疑問等待著辦案民警解答。

從小張的陳述中警方得知,她在暑期通過自己的同學認識了張某,後被張某、楊某哄騙,問她要不要去上海這個大城市賺錢。這倆人說:“到了上海之後的工作就是陪客人喝喝酒,工作報酬特別高,以後還能自食其力”。

在張某、楊某兩人不斷的花言巧語哄騙下,小張決定離家出走,到上海去。但這一危險的決定險些釀成大禍。

四川破獲一起誘騙未成年少女賣淫的惡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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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案件調查的逐步展開,警方發現,小張所說的楊某實際上是一個組織未成年人賣淫團伙的核心人物,而張某、王某等十餘名成員則是該犯罪團伙的骨幹。

四川破獲一起誘騙未成年少女賣淫的惡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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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作為該團伙核心,掌管該團伙的全部財物營收以及人員;骨幹成員王某等人主要負責所有少女的衣食住行;張某、周某等人主要負責從四川各市、區、縣使用哄騙的方式讓女孩去上海“務工”,談妥後以每人5000至8000元不等的“介紹費”賣給團伙核心人員楊某;胡某、李某等人則主要負責將各地誘騙來的未成年少女接送到上海楊某處;任某主要負責在上海租賃房屋為該團伙提供賣淫場所。

四川破獲一起誘騙未成年少女賣淫的惡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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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所有團伙成員還有另一個身份——‘聊單手’。他們使用各種編造的虛擬身份在許多即時通訊群組中發佈招嫖信息,再與嫖客進行聯繫,直至達成違法交易。

至於那些少女,一般到達以後,得知自己上當受騙,都難以接受。但為了讓女孩子們就範,嫌疑人沒收她們的通訊工具和錢,並對她們進行折磨。在遭到威脅恐嚇後,女孩被迫走上了賣淫之路。

四川破獲一起誘騙未成年少女賣淫的惡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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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團伙的違法行為嚴重侵害少女身心健康,摧殘未成年人身體,摧毀家庭和睦,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快速收網,營救花季少女

警方經過接近兩個月的縝密偵查,逐步掌握了該團伙成員的犯罪證據,鎖定了該違法團伙的全部犯罪嫌疑人,並實施抓捕行動,成功將這個組織未成年人賣淫的犯罪團伙一網打盡。

四川破獲一起誘騙未成年少女賣淫的惡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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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等16人已被刑事拘留,同時查處涉黃治安案件16件,行政拘留16人,解救未成年少女8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四川破獲一起誘騙未成年少女賣淫的惡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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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後,是難以癒合的創傷

掩卷沉思,該案中犯罪分子帶給受害人的一系列慘痛遭遇,不言而喻,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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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有組織、有預謀的強迫未成年人賣淫案儘管成功告破,但辦案民警心頭的陰影揮之不去。

經民警調查,這些受害人中年齡最大的17歲,最小的只有12歲。而這個犯罪團伙的8名嫌疑人年齡也都不大,犯案時年齡最小的也只有16歲。“無論是嫌疑人還是受害人,他(她)們面對民警調查時所表現出的無知、冷漠和麻木令人痛心。”

四川破獲一起誘騙未成年少女賣淫的惡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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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犯罪團伙主要誘騙對象是留守兒童、單親家庭或是離家出走及輟學的少女,受害人大多數是未成年人。由於這些受害人年齡小,法律意識淡薄,對於受害後如何維權或如何加強自我防範,沒有一點常識,甚至在受到惡人摧殘後,連自己到底受到多大傷害都絲毫不知情。

我們想說的話

青少年與家長髮生矛盾後,最常見的就是離家出走,以此逃避家長的監管,獲得想要的自由。

現在交通便捷,離家距離可近可遠,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外面的世界同時也充滿著危險。未成年人的體力、智力發育都不成熟,認知能力、辨別能力和反抗能力都比較弱,空有一腔青春期的叛逆,遇到不法分子侵害時毫無招架之力,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希望廣大家長平時多一些時間陪伴孩子,無論生活壓力多大,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安全,是我們每個家庭都需要承擔的社會責任。

除了妥善處理青春期家長和孩子的關係問題,學校和家長還必須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教會未成年人學習掌握應對突發情況和在危險環境下自救、求救的方法。

一旦遭受不法侵害一定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取證調查,利用法律武器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二次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希望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保護能夠齊頭並進,共同努力,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在這路上,公安機關網安部門將恪盡職守,與您一路同行。

圖片 | 網絡截圖

素材 | 四川網警

編輯 | 馮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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