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作為證據除了它本身特徵外,仍需要滿足證據的基本特性,即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
就真實性而言,可以參考以下條件:
1.雙方均認可的聊天記錄
2.微信綁定的手機號與微信賬號一致,且手機號經證明是當事人所有
3.自拍照頭像
4.朋友圈動態
5.微信賬號經過實名認證
6.其他裁判文書確定該賬號的所屬
7.第三方機構證明
第三方機構比如公證處、版權協會、計算機行業協會
合法性指的是微信聊天記錄的收集和形式符合法律,以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者法律明令禁止的渠道取得的證據,無法成為證明案件真實性的憑證。
關聯性指微信聊天內容必須完整且案件事實相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