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酒駕不知悔改!宣城這位“牛人”被重罰

4月7日上午

涇縣人民法院

當庭對一起危險駕駛案

作出一審判決

被告人王某(化名)因

犯危險駕駛罪

被判處拘役五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19年12月24日

王某酒後駕駛

梅賽德斯奔馳轎車

行駛至涇縣經濟開發區財富東路

路段時被交警當場查獲

民警將其帶至

涇縣醫院提取靜脈血

經鑑定

酒精含量高達212mg/100mL

多次酒駕不知悔改!宣城這位“牛人”被重罰

(網絡配圖)


法院經審理查明

王某曾因酒駕受過二次行政處罰,又因醉駕被判拘役三個月,此次仍不知悔改,在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的情況下,無證駕駛機動車,依法對其從重處罰,鑑於其具有坦白、自願認罪的情節,依法作出上述裁判。


酒後駕駛的危害性

不言而喻

無論是否造成損害後果

都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法官再次提醒廣大司機朋友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否則以身試法換來的定是法律的嚴懲。

轉自:涇縣人民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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