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寧這名女子,攤上事了!

來源:建寧縣公安局 平安三明


有人說

遇到警察攔車

加速衝過去就沒事了

警察也不敢追

真是這樣嗎?

建寧這名女子,攤上事了!


4月24日,建寧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輔警在執勤中,一名摩托車駕駛員竟加起油門,強行衝關。


建寧這名女子,攤上事了!


當日上午8時,城關派出所民警、輔警在萬安橋城門樓下岔路口執行早高峰執勤任務,一名未戴頭盔的女子騎著摩托車向執勤點駛來,輔警劉偉輝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該女子不予理睬,騎車徑直從劉偉輝身旁駛過。見狀,在摩托車前方的另一名輔警危韋再次示意該女子靠邊停車。然而該女子減速遲疑瞬間後,竟然又加速向前衝,車輛直接撞擊到危韋右手臂,隨之揚長而去。所幸到醫院檢查後,危韋手臂並無大礙。


建寧這名女子,攤上事了!


建寧這名女子,攤上事了!

建寧這名女子,攤上事了!


隨後,民警順著摩托車逃離方向調取沿路監控,發現該摩托車駛經水南橋、水南轉盤等路段後,最後向水南村南莊排方向駛去。民警在南莊排小組尋找後,最終一幢民房門口發現涉事車輛,進而找到嫌疑人柯某。


建寧這名女子,攤上事了!


面對民警的質詢,柯某稱因其沒有摩托車駕駛證,知道自己車被攔下後便會受到處罰。她曾聽別人說遇到警察攔車加速衝過去就沒事了,警察也不會追,因此便有了衝卡的舉動。調查中,民警發現柯某摩托車上懸掛的號牌竟還是一個註銷號牌。


建寧這名女子,攤上事了!


柯某的行為已

涉嫌阻礙執行職務,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懲處。此外,民警還將依法對其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民警提醒:遇到民警交通執法,駕駛員必須按要求配合檢查,拒不接受檢查或駕車衝卡逃離,不僅會對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帶來危險,還要受到法律的嚴懲。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刑法》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從重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