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示丨中小學生騎電動車的危害

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們的出行工具變得越來越多樣化。電動車以其價廉、便於人們出行等優點,取代了摩托車和自行車,成為人們出行的首選。然而隨著電動車使用的增多,由電動車而引發的交通事故逐漸呈上升的趨勢,而中小學生騎電動車上、下學所帶來的交通安全隱患更是讓人擔憂,已嚴重威脅到學生的生命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之所以作出這方面的規定,是因為未滿16歲的孩子,其身體、心理等方面的條件均不適合騎電動車。而且交警部門也一再提醒,未成年人騎電動車潛在的安全隱患不容忽視。電動車的速度快,但穩定性和剎車性能都比較差,未成年人由於年齡太小,反應及應對突發狀況的能力還不完善,一旦遇有緊急情況,很可能出現不當的處理方法,導致交通事故。因此未滿16週歲騎電動車的行為屬於一種交通違法行為。

交警提示丨中小學生騎電動車的危害

攀比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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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很多中學生騎電動車,完全是出於攀比的心理,虛榮心作祟,盲目跟風,這樣很不利於學生品行的培養。

控制能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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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電動車雖快速、便捷,但穩定性和剎車系統的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車,中學生遇到緊急事件時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導致慘劇的發生。

車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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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學生往往性格衝動,騎行電動車一般車速很快,遠遠超過電動車騎行規定的車速,容易引發交通安全事故。


交警提示丨中小學生騎電動車的危害

搭載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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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某些中學生騎電動車還經常搭載其他同學,或者不好意思拒絕其他同學要求搭乘的請求,這樣車身重量增加,在危險時保持車輛平衡和剎車更加困難,增加了危險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就有相關的規定。同時,如若因騎車帶人引發了安全事故,還會發生不必要的經濟矛盾糾紛,給彼此家庭帶來傷害。

交警提示丨中小學生騎電動車的危害

做危險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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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些中學生騎電動車時喜歡在路上玩漂移、打角度、急速拐彎、比賽超車,做出一些非常危險的動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不熟悉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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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學生往住不熟悉交通法規,經常出現超速、超載、逆行、帶人、隨意佔用機動車道、隨意變更車道、不連守交通信號燈等規行為,造成極大的危險。

自我保護意識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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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薄弱,騎行電動車時往往未採取任何防護措施(如戴頭盔)。一旦發生危險,很容易釀成慘禍。

為了對同學們的安全負責,學校提出禁止同學們騎行摩托車、電動車類交通工具上學、放學。

交警溫馨提示:

希望同學們從自身的安全出發,選擇適合自己的出行方式,並自覺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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