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對退休人員實施退休返聘的工作指引(案例)

由於種種原因,企業會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進行工作返聘。為了規範企業退休返聘管理,使企業退休返聘管理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維護用工雙方權益,杜絕或減少因退休和返聘管理不當造成的負面影響和權益損失,企業有必要建立相關管理標準對退休返聘工作進行規範。

企業對退休人員實施退休返聘的工作指引(案例)

首先,我們對返聘等相關概念作一個簡單的解釋。

退休: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男60週歲,女55週歲)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

提前退休:指從事國家規定的工種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滿10年而提前退出工作崗位。

返聘:指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重新返回工作崗位。

企業對退休人員實施退休返聘的工作指引(案例)

那麼,企業相關部門在退休人員返聘工作中應承擔哪些管理職責呢?

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按國家相關規定實施員工退休管理;負責退休返聘人員的資格審核、風險評估、協議簽訂、備案公證、糾紛處理等。

用人部門:負責本部門退休返聘人員的申請、面試、試用、考核、風險評估等工作。

企業決策部門:負責退休返聘人員在用的最終審批。

企業對退休人員實施退休返聘的工作指引(案例)

下面,我們對企業退休返聘的具體工作程序進行簡單說明。

1、退休人員返聘要求與相關說明

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與其簽訂書面返聘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保險、勞動保護待遇、工作期限、解約條件(可提前解約)等權利和義務。

離退休人員被企業返聘後,其與企業形成的關係,不屬於國家法定勞動關係,不受國家相關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

企業對退休人員實施退休返聘的工作指引(案例)

離退休人員受聘工作期間,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的,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同離退休人員協商處理,發生爭議的,可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處理。

離退休人員與企業發生其他爭議的,如果屬於國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範圍的,由國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監督審查離退休人員是否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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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退休人員返聘申請

凡符合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招聘要求和條件的離退休人員,可根據員工招聘相關作業流程相關規定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提出應聘申請。

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根據企業人力資源需求、人才補充難易度、企業整體運營的平穩性和連續性、特殊人才和特殊崗位的用工需求等實際情況,可向決策部門就離退休人員提出返聘申請並徵求用人部門意見。

用人部門根據本部門人力資源配置的實際需求,可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就離退休人員提出返聘申請。

企業對退休人員實施退休返聘的工作指引(案例)

3、退休人員返聘審核

返聘審核的內容除包含常規應聘審核的項目外,重點審核離退休人員退休的合法性、健康狀況、病史、崗位工作對其健康明顯或潛在的影響和風險、其對崗位工作壓力的承受性和環境適應性等,以充分評估退休返聘人員可能和潛在的用工風險(職業健康及法律風險等)。

退休返聘人員應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資料,若因個人信息資料虛假或隱瞞,經查證屬實,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退休返聘人員承擔(可在返聘協議里約定)。

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用人部門根據員工應聘作業流程的相關規定對退休返聘人員進行招聘、甄選、錄用、試用、轉正、考核等工作,並共同承擔因審核不力出現的用工糾紛責任。

企業對退休人員實施退休返聘的工作指引(案例)

退休返聘人員經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用人部門審核通過,報決策部門審批後生效。

若退休返聘人員需報國家勞動管理部門審核備案的,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在退休返聘人員正式聘用上崗之前報國家勞動管理部門審核備案;需要辦理公證手續的,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在退休返聘人員正式聘用上崗之前到相關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手續。

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用人部門每三個月對退休返聘人員進行一次用工風險評估,經評估合格後方可繼續聘用。

企業對退休人員實施退休返聘的工作指引(案例)

實際運用中,企業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結合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要求對退休人員進行返聘管理,以確保雙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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