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釀車禍 掉包騙保險 雙雙進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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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車發了車禍

為向保險公司騙取理賠款

找來朋友幫忙“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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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識破揭穿騙局後雙雙獲刑

真是折了自己 又坑了“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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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釀事故,緩刑期內仍“頂替”

陳某與葉某是一對好朋友,曾因觸犯開設賭場罪分別被判刑,且葉某仍處緩刑考驗期內。本該改過自新的他們卻不知悔改,這不,這對難兄難弟又犯事了。

2019年10月的一天晚上,陳某、葉某等人一行受邀到朋友家吃晚飯,席間陳某等4人飲酒。飯後,陳某在明知自己飲酒狀態下仍駕車載人返程。期間,陳某不慎將車駛出道路致使墜車,造成車輛嚴重受損的交通事故。慌亂之下,陳某擔心自己酒後駕車會觸犯法律,且無法獲得保險理賠,遂打電話叫來葉某商量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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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交通事故現場

葉某到達現場後,陳某請求葉某頂替自己,謊稱車輛是葉某駕駛發生的交通事故。葉某出於義氣,老早將緩刑考驗期拋之腦後,居然答應了,兩人還互換了衣服,並與現場其他人統一了口徑。隨後,他們報了警,叫來了保險。

案件起疑點,經提醒仍堅持“索賠”

交警和保險公司的人員到達現場進行事故調查詢問時,陳某和葉某按照事先商量好的言辭做了葉某駕駛汽車發生車禍經過的虛假陳述。後陳某作為車主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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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受損汽車

理賠過程中,保險公司人員出於職業敏感,懷疑存在駕駛員掉包的嫌疑。調查中,查勘員表示如果保險公司掌握一定證據,發現存在虛構事故原因的嫌疑,保險公司會報案,並明確告知反保險欺詐條款。陳某、葉某仍堅稱是葉某駕駛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堅持索賠。

騙局被揭穿,朋友倆身陷囹圄

經過仔細分析後,保險公司認為該案存在諸多疑點,遂向公安機關報案。經過審訊,陳某承認了自己為騙取保險金而找葉某頂包的事實,而葉某也承認了自己出於哥們義氣而答應頂包一事,由於二人保險詐騙數額巨大(未遂),由龍泉市公安局移送龍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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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通過法院遠程庭審系統開庭

龍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陳某、葉某共同故意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騙取車輛保險金,其行為構成保險詐騙罪(未遂),且系共同犯罪,陳某系主犯;葉某系從犯。另陳某醉酒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二人自願認罪認罰,建議對陳某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並處罰金2.7萬元;對葉某犯保險詐騙罪建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4月22日,法庭經過審理,採納了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並依法撤銷葉某前罪緩刑,實行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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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保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違反保險法規,採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製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司法解釋,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便屬於“數額較大”,即應予追究刑事責任。

供稿:第二檢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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