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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市民反映,

近期,

有個別不法分子通過收取

“中介費”“好處費”等方式,

意圖代辦補繳企業養老保險費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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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參保人員上當受騙,

黃石市社保局

發佈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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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2020年7月1日起,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應從首次參保當月起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有關問題的通知》(鄂人社發〔2019〕27號)規定的情形外,一律不得往前補繳養老保險費。

2

凡符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有關問題的通知》(鄂人社發〔2019〕27號)規定,補繳單位就業期間應繳費但未繳費的年限,需提供原縣級以上勞動(人事)部門辦理正式招收(錄用)手續、法律文書等原始證據,不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一律不允許補繳。

3

自2020年7月1日起,黃石不再受理靈活就業參保人員補繳中斷年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如果靈活就業人員存在養老保險中斷繳費情形的,應於2020年6月30日之前辦理補繳手續(在社保經辦機構申報打印核定單後到代徵銀行網點繳費),逾期不能跨繳費年度補繳。

4

各項社會保險經辦業務全程免費服務,人社部門及其社保經辦機構從未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收取現金、掛靠單位代辦補繳業務,更不允許通過收取“中介費”“好處費”等代辦補繳業務。

5

虛構勞動關係、偽造證明材料辦理社保參保繳費、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屬於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此,黃石市社保局鄭重提醒:切莫誤信不法分子的謊言,謹防上當受騙。若遇到偽造證明材料、收取“中介費”“好處費”辦理社保補繳情形的,請立即向黃石市社保局舉報,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舉報電話:0714-6574023、657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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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丨程晨本期來源丨黃石社保本期校對丨肖麗嬌值班主任丨朱松如本期監製丨朱曉源出品單位丨黃石日報融媒體中心QQ:2936282073(婉婉)QQ:316154955(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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