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八十一章: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原文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辯,辯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聖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

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老子》八十一章: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今譯

真實的言詞不華美,華美的言詞不真實。行為良善的人不巧辯,巧辯的人不良善。真正瞭解的人不廣博,廣博的人不能深入瞭解。

有道的聖人不私自積藏,他儘量幫助別人,自己反而更充足;他儘量給與別人,自己反而更豐富。

自然的規律,利物而無害;人間的行事,施為而不爭奪。

引述

本章的格言,可作為人類行為的最高準則。前面三句格言在於提示人要信實、訥言、專精。後面四句,在於勉勵人要“利民而不爭”。

信實的話,由於它的樸直,所以並不華美。華美之言,由於它的動聽,往往虛飾不實。善者的言論,止於理,符於實,所以不必立辭巧說;善者的行為,真誠不妄,正直不欺,所以不必自作辯解。反之曉曉巧辯的人,乃是由於言行的欠虧而求自我掩飾。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這話運用到現代學術界的情形,的確如此。現代的知識活動愈來愈專精,“一事不知,儒者之恥”的時代早已經過去了。以博學自居的人,對於任何一門學問,往往只是略知皮毛而已。所以為學如果博雜不精,則永遠無法進入知識的門牆。

“聖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這是一種最偉大的愛的表現。佛洛姆說:“愛是培養給與的能力。”“為人”“與人”便是給與能力的一種表現。“聖人”的偉大,就在於他的不斷幫助別人,而不私自佔有,這也就是“為而不爭”的意義。

老子深深地感到世界的紛亂,起於人類的相爭——爭名、爭利、爭功……無一處不在伸展私己的意欲,無一處不在競逐爭奪,為了消除人類社會的糾結,乃提出“不爭”的思想。

老子的“不爭”,並不是一種自我放棄,並不是消沉頹唐,他卻要人去“為”,“為”是順著自然的情狀去發揮人類的努力,人類努力所得來的成果,卻不必擅據為己有。這種貢獻他人而不和人爭奪功名的精神,亦是一種偉大的道德行為。

——陳鼓應《老子註譯及評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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