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是愛情的一蹴而就……


婚姻不是愛情的一蹴而就……

文/梓溪

原創作品,抄襲必究!

“相愛容易,相處難”。精短的七個字,道盡的卻是感情持續保持初見時的熱度有多難、日久濃情有多不容易。愛上一個人或許只需要幾秒鐘,甚至一個眼神的會意就能定格一份感情的歸屬,對,就是這個人了,確定無疑。但是,愛是一種純感性的東西,生活的絕大部分組成卻是理性的煙火氣息,很接地氣的那種、帶著那麼點土星味兒的、好壞儘可一覽無餘的真實。

家裡所有的親戚都很“佩服”小姑父,外人都很“同情”小姑父,表弟的原話是:“我爸太可憐了,這輩子過得真不容易。”

去年表弟離婚,現在來說,那個女人應該是他的前妻,表弟前妻離婚最大的亮點竟然是她那個婆婆太厲害了,不誇張的說,屬於遠近聞名的“厲害”婆婆,上跟老婆婆戰天鬥地,下跟兒媳婦針鋒相對。她是實在受不了這個婆婆的壞脾氣了,所以拿離婚給自己尋一處安寧。

婚姻不是愛情的一蹴而就……

而在他們的整個離婚過程中,小姑先是苦口婆心勸兒媳別離,為了孩子。又是兒媳婦過生日給紅包,又是大備生日宴的,見人家沒回頭的打算,又說他們家不稀罕這種平庸而虛榮的女人。拖拖拉拉扯了三年多要離婚一直沒離,原本有和好的可能,結果被她這反覆一鬧,直接離了。

因為牽扯到婚後的房產,所以離婚時,小姑父和表弟的統一意見是,讓前妻佔點便宜就佔點吧,畢竟也是夫妻一場,兩人還有個孩子。男人嘛,大度點,結婚時高高興興,離婚時也體體面面。能做的挽回也都盡心盡力了,回不到當初,那就好和好散。前妻要房子,所以需要根據評估總房價拿一半的房款出來給表弟,但是一定要少給10萬,否則不離。

婚,最終還是離了。爺倆兒統一好口徑瞞著小姑,就說財產分得很清楚,對方一分錢沒少給。小姑很高興,剛想多問幾句詳細過程,小姑父就說要出去遛彎,逃了。表弟也找個理由出門了。

婚姻不是愛情的一蹴而就……

過去三年多的時間裡,小姑常因為表弟離婚的事心裡賭,就拿小姑父撒氣。小姑父每次都是心平氣和地勸她:“行了,孩子的事兒就讓他自己做主吧,你也別跟著操那麼多心了。生氣對身體不好,出去跳跳廣場舞吧,家務我來收拾……”

表弟說:“我媽每次發脾氣,我爸都會跟哄孩子一樣和顏悅色地勸她。我長這麼大,就沒見我爸兇過我媽,都是我媽兇我爸。就算我媽跟我爺爺奶奶吵架,都沒見我爸罵過我媽一句,就那麼委屈著自己,兩頭兒來回勸。因為操心我離婚的事兒,我爸也被我連累,沒少挨我媽訓。他又要勸我媽,又得回過頭安慰我,我感覺我挺對不住我爸的,也挺討厭我媽,真不知道心疼人。”

小姑的脾氣大,我也知道一些。但她的脾氣大到什麼程度,還真是表弟講出來我才知道的。其實表弟的前妻是一個很能幹,也很持家的女人,雖然長相一般,感覺配不上表弟,但知道過日子。所以,精明的小姑當然不希望他們離婚了。但是,這婆媳倆脾氣都夠嗆,平常也常聽小姑誇自家兒媳能幹,但發脾氣的時候卻是絲毫不退讓的,多年積攢的婆媳矛盾,還是把表弟的婚姻給鬧沒了。

婚姻不是愛情的一蹴而就……

“其實你挺好的,只可惜我和你媽沒一個好人。”這是離婚那天表弟前妻的原話。

表弟也有問:“之前跟我爸媽住一起容易產生矛盾,都搬出來單過了,為什麼你還執意要離婚?”

“因為你媽無時不刻的摻合我們的生活,360度無死角的干涉我們小家的事情。形式上的搬出來,解決不了全部的問題,除非我和你媽有一個能忍氣吞聲,但,這完全做不到。估計這世上,能忍你媽那麼壞脾氣的也就你爸了。”

表弟對前妻的話沒有反駁的理由,他自己都好幾次提到:“我媽真是太過分了,家裡經常被她搞得烏煙瘴氣的,感覺待在家裡都快窒息了。就我爸最可憐,也不知道反抗一下,被她一直那麼欺負著。不過,她倒是有一點好,不止一次地跟我說過:就算你爸當乞丐要飯,我也跟著他,就他對我最好了。”

聽表弟說這些,我沒忍住的笑了“就算你爸當乞丐去要飯,我也跟著他,就他對我最好”這話真的挺可愛的。

婚姻不是愛情的一蹴而就……

我相信,生活中像我小姑這樣仗著愛人的包容,隨便發洩自己壞脾氣給家人的女性也不少,忍不住想勸一句:婚姻裡,被寵愛的女人總會有恃無恐,這是敢隨便發脾氣的最大“資本”,但,不代表是一種好“資本”。遇到一個把你捧在手心裡疼的好男人不容易,請多一點心疼他。男人也需要被心愛的女疼,不會因為皮糙肉厚而百毒不侵。

我們因為彼此相愛而組成家庭,一起生活在那個叫做婚姻的新世界。它不是愛情的一蹴而就,也不是金錢的予求予取,讓婚姻的長度無限延伸,直到白髮蒼蒼依然攙扶著相伴而行,那不是憑著兩個人拼了命地往一起湊就能完成的事情,有時,它更需要的是有一個甘願為對方而收起自己脾氣的人,那個會忍的人,才是婚姻裡最大的“功臣”。#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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