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高峰期,求職者尤其是迎接畢業生一定要注意不法分子和無良企業利用個人急於找工作的心理,打著各種就業的旗號,收取中介費之後變相拖延或者直接消失。
安全就業第一法則:凡是收收錢的招聘都要多留個心眼。
招聘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求職者收取抵押金、工裝費、招聘費、培訓費、報名費等收費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
對於繳納中介費才可以進的大廠,可以多諮詢該地區的工友,獲得更多建議。例如:“收取20%的培訓費就可以上崗了”“拒絕,有培訓的話可以從工資里扣除”。
安全就業第二法則:瞭解清楚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和勞動合同可能存在爭議的條款。
入職後不知道每月工資什麼時候發、工作地點不一致、上夜班等情況,都是因為沒有了解清楚造成的。簽訂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明確這幾項內容,如果企業刻意隱瞞欺詐,那麼在此情況下籤訂的勞動合同應屬無效。
還有一種情況是,沒有收取任何費用,辦公場所高大上,但要簽訂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卻是六個月。這種情況怎麼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期限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安全就業第三法則:注意保護自己的個人信息,不要將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職業資格證等身份證件抵押給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任何單位都不能扣押證件。如果被扣押了即可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撥打110報警。
當用人單位掌握你的全面信息並無休止的面試,且不斷詢問家庭信息時,一定要小心了。公司是不必瞭解你這些全面個人信息的,所以在找工作時,一定要和家人、朋友保持訊息通暢,將身邊親近的朋友設置為“緊急聯繫人”,提醒家人謹防詐騙,必要時向警察尋求幫助。
安全就業第四法則:謹記天上不可能掉餡餅。
“網上刷單,日薪300+”“無學歷要求,輕鬆月入過萬”“一天收入超白領”等信息滿天飛,用高薪吸引眾多求職者。
求職者要提高自己的求職素質和獨立思考的能力,如果這些公司有違法行為,你也可以幫助更多人避免跌落陷阱。
找到工作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1. 企業是否經過工商登記以及企業註冊有效期限;
2. 合同使用標準合同範本補充條款一定要細看,合同字句是否準確、清晰、完整,是否存在替代性或含糊的文字表達。
3. 合同是否有必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
(3)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4)勞動報酬
(5)勞動紀律
(6)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7)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8)違反勞動合同者應承擔的責任
(9)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前八條為必備條款,第九條為協議條款。
最後,如果在求職過程中你感到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一定要尋求法律保護,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